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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約聖經》〈創世紀〉描述上帝認為索多瑪城及蛾摩拉城的居民耽溺男色且淫穢,決定徹底消滅這兩座城。
亞伯拉罕(Abraham)向上帝求情,上帝答應只要城中找得出10個義人就不毀城。
上帝派了2位天使到了索多瑪城,所見義人只有亞伯拉罕的姪兒羅德(Lot)一家,天使告訴羅德一家到山上避難,逃難時切不可回頭看,羅德的妻子不遵神諭回頭看了一眼,頓時化作鹽柱。

 

之前零星有朋友推薦我《因為愛你》( Carol ) ,但必須坦白說,我當時對描寫同志感情的電影真的提不起什麼興趣,倒不是有什麼負面想法,只是覺得我應該代入不了那種情緒當中,就這麼不了了之。

後來是因為一些生活中的震盪,我看了李安的《斷背山》,又來看了《因為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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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電影

必須說這部電影的攝影真的無可挑剔。
調色、運鏡完美呈現了一個細膩、唯美的女性世界 ( 也可以用這部電影中男性角色無一不在感情上粗俗魯莽作為對比 )。
光是這點這部電影絕對值回票價,沒有一個鏡頭不精緻。

( 連幕後花絮都不知道美什麼意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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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隨著畫面遠近推移淡進淡出得恰到好處 ( 請原諒我用這麼爛的形容詞... )。

舉一段當例子。

演員表現十分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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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妮瑪拉 ( Rooney Mara ) 的角色在電影中從舞台設計師變成了一位攝影愛好者。
這樣的改變除了比較好在螢幕上簡單呈現,也給了特芮絲 ( Therese ) 一點更為私密、古怪、敏感的特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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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凱特布蘭琪 ( Cate Blanchett ) 飾演的卡蘿 ( Carol ) 迷人而神秘,覺得好像跟她本人差不多 ( 講的好像妳認識本人一樣... )  對比Therese更為成熟優雅,卻也因為人妻母的身分成了兩人世界承受社會壓力的那扇窗口。
由於小說是以Therese的角度為主,書中沒有描述卡蘿回到紐約後的細節,但電影把那些橋段發揮得很出色。

 

簡單說說幾個小說與電影的不同之處:
 小說以 Therese 為視角,並且帶了她的許多偏見,電影則給了不只是 Carol 甚至 Abby、Carol老公更全面的發揮

   電影刪去了不少 Therese 男友的橋段,個人覺得小說中關於 Richard 這個人有許多值得玩味之處,包括放風箏、分手信等等橋段。當然如果把這些都擺到電影中會分散注意力並不適當,所以推薦去讀原著。

  電影把 Danny 這個角色縮編到痴漢功能,但其實小說中的 Danny 代表了既不是 Carol 也不是 Richard 的那種人,也是個有意思的角色。

  電影大概是為了怕太難理解,把私家偵探的部分做了比較戲劇化的處理。小說的整個狀況比較詭譎,包括偵探的態度,女管家拿走Therese的那封信等等,可以感受到一種不僅來自於個人而是整個社會的壓力

  小說最後讓 Therese 決定回頭找 Carol 的原因被描寫得很精采,我也說不上為什麼很喜歡,大概是因為很寫實吧,碰上了另一個非常相像的人,才突然恍然大悟回頭去找原本那個,不是戲劇化的,卻是很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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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摘
 
  她知道店裡到底是什麼讓她心煩,就是那種她根本不想告訴理查的事,就是這家百貨公司使得長期困擾她的事更加惡化,那些沒有意義的活動、沒有意義的瑣事,正在阻攔她,不讓她做她想做的事,或者她可能去做的事。也就是那些現金袋、外套寄放、打卡鐘這類的繁複程式,讓員工無法發揮工作效率。那種人與人之間彼此無法接觸,而且生活在完全不一樣的平面上的感覺,使得每個人的生活內涵,無論是意義、訊息還是關愛,都無法傳達出來。因此她想起了在桌上、在沙發上的交談,彼此的話語似乎都圍繞著宛若一池死水的事物打轉,從未觸及真正動人心弦的事。就算有人想要撥弄那條心弦,但只要看著一張張躲藏在面具底下的臉孔,發表連自己也不相信的陳腔濫調,到最後甚至無人懷疑這些話是假的了。
 
  她記得這張臉。就是那張臉上疲憊的神色讓她看到所有其他同樣疲憊的臉孔。特芮絲見過這個女人,有天傍晚六點半,她從夾層樓面走下大理石階梯,當時店裡已經空了。女人用手扶著大理石的欄杆,想要減輕腫脹雙腳的負擔。當時特芮絲想:這個女人沒生病,也不是乞丐,她只是在這裡上班。
 
  一般來說,那些穿著貂皮大衣的女人最傲慢,一出手就買最大、最貴的娃娃,那種有真人頭髮以及替換衣裳的娃娃。但特芮絲心想,在這些女人冷酷粉妝的臉孔底下,可能仍存有某些善意吧。窮人心中肯定有愛,因為他們耐心等待著輪到自己,小聲詢問某個洋娃娃的價格,然後搖搖頭遺憾地離去。一個不過十英寸高的洋娃娃,索價要十三元五毛。
「拿去吧!」特芮絲想這樣對他們說,「真的太貴了,但我可以送給你。法蘭根堡不在乎這個娃娃的。」
但穿著廉價外套的女人,還有蜷縮在破舊圍巾下的羞怯男人早就已經離開了,朝著電梯走回去,遺憾地看著其他櫃檯。如果客人的目的是來買娃娃,那他們就不會想要買其他東西。娃娃是一種特別的聖誕禮物,幾乎可以說是有生命的、僅次於嬰兒的東西。
 
  她知道她和理查之間存在著一種半懸蕩著、半固定著的關係。他們見面的時間越來越多,但又沒有真正的親密起來。交往了十個月,她還是不愛他,很可能永遠無法愛他;雖然她喜歡他,勝過她以前認識的任何人,當然也勝過任何一個男人。有時她會認為自己愛上了他,早晨起床時目光茫然地盯著天花板,突然想起她認識他,突然想起他的臉因為她展現的善意而閃耀出深情。接下來,這份睡眼惺忪的虛空就被現實填滿,想起現在幾點了,今天是禮拜幾,有什麼事情還沒做,這些生命中比較實在的東西。但這種感覺和她在書裡讀過的愛情大不相同,愛情應該是一種充滿喜悅的瘋狂狀態。事實上,理查的行為舉止裡也看不見充滿喜悅的瘋狂。
 
  她們的眼睛同時交會,特芮絲從她正在打開的盒子抬頭往上看,那個女人正好轉過頭來,直接看著特芮絲。她高挑美麗,修長的身子優雅地穿著一件開襟毛外套,一隻手插在腰上。她的眼睛是灰色的,雖沒有散發出光澤,卻睥睨一切,仿佛打了光或著了火一樣,令特芮絲目不轉睛。
 
  她走到洛根先生的辦公室,這段路程仿佛花了好幾個小時的時間,但等她看了時鐘才知道,其實只過了十五分鐘。現在是洗手準備吃午飯的時間了,她僵硬地站在毛巾前擦乾手,覺得自己和任何人、任何事都沒有瓜葛,仿佛遺世獨立一般。
 
  她看著那串小小的珍珠耳環,那串耳環不知為何不像她的頭髮或眼睛那麼明亮。特芮絲覺得她很美,覺得她的臉變得模糊起來,因為她現在無法直視她。那女人從包裡拿出口紅和粉盒,特芮絲看著她的口紅盒,金色如珠寶,形狀像水手的儲物箱。特芮絲還想看看那女人的嘴,但那雙灰色的眼睛就在特芮絲眼前,讓她無法直視她的嘴,目光像火苗一樣在她身上跳躍閃爍
 
  卡羅爾用法文的發音念出特芮絲的名字。特芮絲已經習慣自己的名字有好幾種不同的念法,有時候她也會用不同的方式念她的名字。她很喜歡卡羅爾念她名字的方式,她也喜歡她的雙唇吐出她的名字。那是一種無止境的渴望,她以前只是偶爾、隱約意識到這種渴望,現在這種渴望成了真實的願望。這欲望實在太過奇怪、太令人困窘,特芮絲把這種欲望從腦海中甩開。
 
  「你真是個奇特的女孩。」
「怎麼說。」
「像從天空中墜落的一樣。」 ( flung out of space )
 
  「我想,百貨公司的工作很有教育意義,我學會了同時當一個小偷、騙子、詩人。」特芮絲在挺直的椅子上往後靠著,這樣她的頭就可以沐浴在溫暖的陽光中。她還想說,她也學會了如何去愛。在認識卡羅爾之前,她沒有愛過任何人,甚至連艾莉西亞修女也沒愛過。
 
  但她心裡時時刻刻都在想著卡羅爾的容貌,不管她看到什麼景象,裡面都有卡羅爾。那天晚上,在黑暗平坦的紐約街頭,明天還要上班,掉在水槽裡破掉的牛奶瓶,都變得不重要了。她頹然倒在床上,用鉛筆在一張紙上畫了一條線,然後畫了一條又一條。一個新世界在她周圍誕生了,就像一片閃亮的森林,裡面有百萬片閃閃發光的林葉。
 
  「我不想再生小孩了,因為我擔心我們的婚姻岌岌可危,就算有了琳蒂也一樣。所以你想談戀愛嗎?說不定你馬上就要戀愛了,如果你真的要談戀愛的話,那就好好享受戀愛吧。戀愛過後的日子比較辛苦。」
「愛上一個人比較難?」
墜入愛河比較難。甚至是有做愛的欲望,都很難。我認為在我們所有人的身上,並不像我們認為的那麼活躍,男人尤其是這樣。愛情一開始的冒險歷程,只不過是要滿足好奇心而已,之後就只有重複同樣的動作,想要找到……什麼呢?
「找什麼?」特芮絲問。
「該怎麼形容呢?想要找到朋友、伴侶,甚至只是個分享者。這些字眼有什麼用呢?我的意思是,我覺得人類好像想要借著來找尋某些東西,但如果用別的方法來找,或許更容易得多。
特芮絲認為,卡羅爾提到的好奇心,這話倒是真的。「用其他哪些方式去找?」她接著問。
卡羅爾看著她。「我認為答案要靠每個人自己去找出來。不知道這個餐廳有沒有賣飲料。」
 
  「哈吉那種男人,絕不會讓女人進入自己的生命裡。你的朋友理查或許可能永遠不會結婚,但理查會因為自己一直想要結婚,而得到一定程度的樂趣。」卡羅爾從頭到腳打量著特芮絲。「想結婚的物件都不對,」卡羅爾補充道。
 
  今天她有一股衝動,想要從這裡跑出去。跟三個禮拜前站在這裡的她相比,現在的她已經是個完全不同的人了。今天早上她是在卡羅爾的家裡醒來的。卡羅爾就像她身上的秘密,擴散到整個房子裡;也像一道光,只有她才看得見,別人都看不見。
 
  她看著他拿起地板上的小杯子,把杯子和酒瓶一起放回櫃子裡。突然間,她覺得自己比他、比樓下所有的人都優越太多了,她比他們任何一個人都快樂。她想,快樂有點像飛行,像做一隻風箏,取決於一個人放出的線是長是短。
 
卡  羅爾伸手拿起扶手椅上的外套,特芮絲再度注意到她從肩膀到寬腰帶上的線條,延伸到她的大腿上。線條很美,就像琴弦或一整段芭蕾一樣。特芮絲想,她這麼美,為什麼她的日子竟是如此空虛。她應該和愛她的人住在一起,在美麗的房子裡走著,在美麗的城市中走著,沿著藍色海岸走著,背景是長長的地平線和藍色的天空。
 
  她想,艾比可能知道了。或許艾比也愛著卡羅爾,想到這又讓特芮絲對她起了戒心,產生了莫名的敵意,這種莫名的敵意帶給特芮絲一種奇特的愉悅,某種勝過艾比的優越感。這種感覺,是特芮絲以往從不知道、從不敢想像的情緒,這些情緒具有極大的意義。所以,她和艾比在餐廳共進午餐這回事,變得幾乎和親眼見到卡羅爾一樣重要。
 
  「以友誼為例,有很多情況是兩個人之間毫無共通之處。我認為每一段友誼的產生,背後一定有原因,就好像有些原子會結合在一起,但有些原子不會結合,背後也是有原因的;有時候是兩方中的一方欠缺了某種因素,有時候是一方身上出現了某種因素。你覺得呢?我認為友誼是需求的結果,而這種需求可能隱藏在雙方的身上,有時候甚至永遠也不會發現自己身上有這些需求。
「或許吧,我也可以想到幾個例子。」理查和她自己就是一個例子。理查可以和別人好好相處,用自己的方式打進這個世界,她卻沒辦法。像理查這種有自信的人,一直吸引著她。
 
  「我覺得我愛上了你,也覺得現在應該是春天了。我希望陽光照在我頭上,像音樂一樣跳動。我想到像貝多芬的太陽,像德布西的風,像史特拉汶斯基的鳥鳴聲,可是一切的節奏都是我的。
 
  「我不明白的是,他以前曾經這麼愛你。」
「那不是愛,只是一種強迫的作用。我認為他要控制我,我也在想我自己是不是很難駕馭,但是我事事都尊重他的意見,沒有自己的意見,這一切你能理解嗎?」
「能。」
「在社交場合,我從沒做過什麼讓他尷尬的事情。俱樂部裡有個女人,我真希望他娶的是她。她生活的焦點全放在舉行精緻的小晚宴、在最好的酒吧裡喝得醉醺醺的這種事情上面。她丈夫的廣告事業多虧有她的協助才大大成功。所以就算她有什麼小缺點,她丈夫也只是置之一笑。哈吉不是這樣,他不笑,他一直找理由在抱怨。我想他會挑上我,就像他在挑客廳的地毯一樣,結果犯了一個大錯。我也懷疑他到底能不能去愛別人,他只有利慾薰心,野心勃勃。他不能去愛別人,這樣已經接近一種病態了,不是嗎?」她看著特芮絲。「或許這是這個時代的問題。真要有心,人類連種族滅絕的事情都做得出來,人類在試圖自尋毀滅。」
 
  一月是所有的事物,也只是一種事物,例如一扇穩固的門。一月的寒冷把整個城市封進一個灰色的膠囊裡。一月是好多個瞬間,一月也是一整年。一月的每個瞬間如雨點般傾瀉而下,凝結在她的回憶中:她看到一個女人焦急地借由火柴的亮光看著漆黑門邊的名字;一個男人匆匆寫了張字條,在人行道上把字條交給朋友,然後兩人道別;一個男人跑過整條街,趕搭上一輛公車。每個人的行動看起來都像在施展魔力。一月是一個有雙重面貌的月份,像小丑鈴鐺一樣發出刺耳的聲音,像雪的表面一樣嗶剝碎裂,像萬物的初始一樣純淨,像老人一樣嚴厲,具有神秘的熟悉感,但又讓人感到陌生,就像一個幾乎可以、但又無法完全加以定義的字眼。
 
  「我喜歡和她在一起,我喜歡和她聊天,我喜歡任何我可以聊天的物件。」她腦海中浮現出自己寫給卡羅爾,但從未寄出的某封信裡的字眼,仿佛要回答理查的問題。我感覺自己張開雙手站在一片沙漠中,你如雨水般降臨在我身上。
「你愛上她了,要命。」理查憤恨地說了出來,說明了一切。
特芮絲深吸了一口氣。她應該直截了當地承認,還是試著去解釋?即使她用千言萬語解釋,他又能否瞭解?
「她知道嗎?她當然知道。」理查皺起眉頭,抽出一根香煙。「你難道不覺得這樣很蠢嗎?就像女學生之間的迷戀。」
「你不瞭解。」她說。她對自己很確定。我會梳理你的頭髮,就像音樂縈繞在森林中樹木的頂端……
「有什麼好瞭解的?但她瞭解啊,她不應該讓你陷下去啊,她不應該這樣玩弄你。對你不公平。」
「對我不公平?」
「她在做什麼?和你一起開心享樂?然後有一天她會厭煩了你,把你一腳踢開。」
她想,把我一腳踢開。踢進來還是踢出去?人要怎麼把一種情緒踢開呢?她很生氣,但她不想吵,她什麼也沒說。
「你昏頭了!」
「我清醒得很,我從來沒有這麼清醒過。
 
  可是他是否瞭解,就算卡羅爾從來沒碰她,她也會有一樣的感覺嗎?沒錯,就算在店裡那段談論娃娃行李箱的簡短對話後,卡羅爾連話都沒跟她再說過,情形也是一樣。事實上,就算卡羅爾根本沒和她說過話也一樣,因為這些都發生在她看見卡羅爾站在那層樓中間,看著她自己的那一刻。她瞭解,那次會面之後會發生許多事,這種想法突然讓她覺得幸運得難以置信。男人和女人要尋得彼此,要找到適合的人非常容易,但她要找到卡羅爾……
 
  特芮絲看著他,想到剛剛才出現的想法,她突然瞭解這個想法就是事實。前幾天在劇院時為什麼沒想到?透過上禮拜的幾百個動作、言語、姿態和眼神,她早就應該知道了。但她記得在劇院那晚(他帶給她一個驚喜,送她票去看一出她非常想看的戲),特別是他那天晚上握著她手的方式。還有他在電話裡的語氣。他不只是告訴她在何處碰面,而是非常溫柔地問她能不能去。她不喜歡這樣。這不是愛意的表達,反而像是為了討他自己高興,像是為了鋪陳好那天晚上他看似不經意而突然的問題:「你說你喜歡她是什麼意思?你想和她上床嗎?」特芮絲回答:「要是我想的話,你認為我會告訴你嗎?」之後一連串的情緒接踵而來——羞憤、憎恨、對他的厭惡。這些情緒令她說不出話來,讓她幾乎無法繼續走在他身邊。她看著他,她看到他望著她,臉上帶著柔和、空洞的笑容。如今回想起來,這樣的笑冷酷又病態。她想,要不是理查直言不諱地說出她很病態,她可能不會想起理查的笑容是多麼病態。
 
  卡羅爾說:「我無法競爭,這只是一種臺詞。人們常常談到經典,這種臺詞才真是經典,一百個不同的人可能會用同樣的字眼。母親有母親該說的臺詞,女兒有女兒的,丈夫和愛人也有他們的。這是重複上演的戲碼,只是演員不同。特芮絲,他們說戲劇是怎麼變成經典的?
 
  特芮絲猜想,生命、人際關係是不是一直像這樣,腳下永遠沒有穩固的立足點,永遠像沙礫一樣;略微的傾滑,就吵鬧到整個世界都聽得到,所以我們也總是聽見闖入者響亮、刺耳的腳步聲。
 
  「我在想,你是不是真正享受這次旅行,」卡羅爾說,「你喜歡透過鏡子折射出來的東西,是嗎?你對每種東西都有非常獨特的感受,就好像那個水車,對你來說,水車實際上就跟真正的荷蘭的水車一樣好。我甚至在想,你到底喜不喜歡看到真的山和真的人。
特芮絲覺得自己大受打擊,仿佛卡羅爾在指控她說謊。她也感覺到卡羅爾的意思是她對卡羅爾這個人抱著獨屬於她自己的想法,而卡羅爾不喜歡這樣。真的人?她突然想到羅比謝克太太,特芮絲會從她身邊逃開,原因就是她的醜陋令人厭惡。
「假如你的經驗都是二手的,怎麼能預期自己創作出東西來?」卡羅爾問她。她的聲音柔和平淡,但卻很無情。
卡羅爾讓她感覺自己一事無成,什麼也不是,就像一縷輕煙一樣。而卡羅爾是個真正的人,結了婚,也有了小孩。
 
  特芮絲熄了燈,接著卡羅爾的手臂滑到她的脖子下面,她們的身體緊密地貼住彼此,仿佛預先安排好的一樣契合。幸福就像是綠色的藤蔓爬滿她的全身,伸展纖細的卷鬚,從她的血肉中生出花朵。她看到一株灰白色的花朵在閃爍,好像是從黑暗中或透過水面看到的一樣。她想起人們談論天堂的原因。
 
  特芮絲想再說一次我愛你,卡羅爾的唇落在她的頸項、肩上,令人顫慄又害怕的愉悅消除了語言,急速貫穿了全身。她的雙臂緊緊環繞著卡羅爾,她只感覺到卡羅爾,再也感覺不到其他事物了。她感覺到卡羅爾的手沿著她的肋骨滑動,卡羅爾的秀髮拂過她赤裸的胸部,然後她的身體似乎也消失在越來越大的圓圈中。這些圓圈跳得越來越遠,超出思緒可以跟隨的範圍。上千個回憶、時刻、字眼,第一個心愛的人,卡羅爾第二次在店裡和她碰面,上千個關於卡羅爾臉孔、聲音的回憶,憤怒和充滿笑聲的時刻在她腦中,就像彗星的尾巴一樣一閃而過。而現在那是一段灰藍色的距離和空間,一個逐漸擴展的空間。在這個空間中,她可以突然像一支長箭般往前奔去。那支箭輕而易舉地橫跨了寬廣的、不可思議的深淵,在空間中不斷拉出弧形,而且沒有停止的跡象。接著她意識到自己仍然緊緊貼著卡羅爾,身體顫抖得很厲害,而那支箭就是她自己。她看到卡羅爾淡色的頭髮遮蓋住眼睛,現在卡羅爾的頭髮貼著她的頭。她不必去問這是對是錯,也沒有人可以告訴她,因為這樣子再正確、再完美不過了。她把卡羅爾抱得更緊,感覺到卡羅爾的嘴貼在她自己微笑的雙唇上。特芮絲一動也不動地躺著,看著她,看著只離她幾釐米遠的卡羅爾的臉,她從沒見過她的眼睛那麼平靜,仿佛它們留在了她剛從中漂走的某個空間裡。不過感覺很奇怪,因為這還是卡羅爾的臉,上面有雀斑,她熟悉的彎曲金色眉毛,那張嘴現在就像她的眼睛一樣平靜,就像特芮絲看過很多次的一樣。
 
  「他後來還有談到這件事嗎?」
「沒有。還有什麼好談的?有什麼好驕傲的嗎?」
「有什麼好羞恥的嗎?」
「有,你很清楚,不是嗎?」卡羅爾以平穩、清晰的聲音這樣問道,「在世人的眼中,這是大逆不道的事。」
卡羅爾說話的態度令特芮絲也嚴肅起來。「你才不相信世人的觀點呢。」
「像哈吉他們家那樣的人就會相信。」
「他們不是全世界。」
足夠代表全世界了。而你,必須生活在世界之中,我不是說你現在就必須決定要愛誰。」她看著特芮絲,最後特芮絲終於看到一絲笑容緩慢地從她眼中浮現,笑容帶著卡羅爾一起出現。「我是說,在其他人居住的那個世界裡面,縱使不是你的世界,其中還是帶有責任的。這也就是為什麼在紐約那個世界裡面,我絕對不是你該認識的人,因為我會阻礙你的成長。」
 
  雖然沒有過去或未來,但那個夜晚後來變成了一連串時間島嶼中的一座,懸掛在心頭的某個地方,懸在心裡或記憶裡,完整無缺,獨一無二。也許幸福就是這樣。特芮絲想,這種幸福是完整的,罕見的,只有很少人體驗過。如果幸福就是這樣,那麼這份幸福早就已經超越了幸福的極限,已經變成其他東西了,變成一種過度的壓力了。這樣一來,手上咖啡杯的重量、小貓跑過庭園的速度、兩片雲朵無聲的接觸,幾乎全都超過她能承受的範圍了。這就好像才不過一個月以前,當時的她還無法理解這份突如其來的幸福究竟是什麼;當時的她也不能理解自己所處的狀態。而自己現在的處境,又好像是某種事情所造成的後果。通常,痛苦的時間遠比快樂的時間還多,最後她竟然擔心自己身上會出現重大而罕見的缺陷,開始擔心自己仿佛拖著斷裂的脊背四處走動。
 
  特芮絲緊抓住方向盤,又故意放開手,感覺到一股巨大的憂愁籠罩著她們,橫阻在前方。這股憂鬱才剛剛顯露出了一角,而且現在她們兩人正朝著這股憂鬱前進。她還記得偵探的臉,還有那種她本來難以辨認、現在卻明知是邪惡的表情。就算他說他並不站在任何一邊,但從他的笑容中就可以看到惡意。她也可以感覺到他內心有一股欲望,想要把她們拆散,原因是他知道她們兩人現在已經在一起了。有件事情,她以前只能用感覺去體會,但現在她能夠親眼看見了,也就是整個世界已經準備好要與她們為敵;她和卡羅爾所共同擁有的東西,好像已經不是愛情、不是能讓人喜悅的東西,反而變成一隻橫亙在兩人之間的野獸,兩個人都被野獸的一隻利爪所控制了。
 
  她和他在一起時,偶爾會覺得害羞,但不知道什麼緣故,和他在一起的時候覺得很親近,這種親近的感覺裡還存在著某種東西,而這種東西,正是她以前和理查在一起的時候從來沒有感受過的。這種元素還帶點懸而未知的感覺,她很喜歡這種感覺。就像一點點鹽吧,她想。
 
  對,她離開卡蘿後就重生了,變了一個人。她在圖書館看到那張畫像的時候就重生了,她那時壓抑住的哭泣,就像嬰兒生下來之後的第一聲啼哭,因為嬰兒是在違背本身意志的情況下降臨到這世界上來的
 
  特芮絲感覺到自己正努力想要保持平衡,不要倒下來。往昔的那種恨意已經消失了,現在什麼東西也不剩,只剩下決定,像一條懸在空中的細線,兩邊都沒有東西,沒有東西可以推著她或拉著她。
 
  她心不在焉地聆聽著與布蘭查德和其他人相關的對話,自己甚至也插了幾句話進去,但她的意識還是停滯在一團混亂中,好幾十條線在這團混亂中交織纏繞。其中一條是丹尼。一條是卡蘿。一條是吉妮薇·克勞奈爾。一條往外一直延伸出去。但她的思緒陷於這麼多條線的交界處。她彎腰取火點煙,感覺到自己更深一步陷入了網羅之中,然後她伸手想抓住丹尼,但那條強韌的黑線並不指向任何方向。她知道這件事,她知道有種預言式的聲音在說,她無法與丹尼進一步交往。她再度抬起頭望向門口時,寂寞又襲上心頭,就像急吹而過的風一樣,也和驟然間覆蓋住眼睛的幾滴淚珠一樣神秘。
 
  卡羅爾慢慢舉起手,把頭髮往後攏,還有一次是往兩邊梳攏。特芮絲笑了,這就是卡羅爾典型的動作,就是她以前所深愛,以後也會一直深愛下去的卡羅爾。喔,現在愛她的方式不一樣了,因為她已經是個新的人了,就像從頭來過,重新再度首遇卡羅爾,但遇到的還是卡羅爾,不是別人。無論在千百個不同的城市中,在千百個不同的房子裡,還是在遙遠的異邦,她們都會攜手在一起。在天堂,在地獄,都是一樣。
 
 
書中年輕的主人翁特芮絲,看來像一朵萎縮的紫羅蘭,但那個年代的同性戀酒吧還只是曼哈頓某處的暗門。想去這些酒吧的人會先在最接近該地點的地鐵站前一站或後一站下車,以免有人懷疑他們是同性戀者。
《鹽的代價》的吸引力在於,對書中的兩個主角來說,結局是快樂的,或者說她們想要共組未來。這本書還沒問世之前,美國小說中的男同性戀或女同性戀者必須為自己的離經叛道付出代價,不是割腕、跳水自殺,就是變成異性戀(書上是這麼說的),或者墜入孤獨、悲慘而且與世隔絕這種等同於地獄的沮喪境地。
好多讀者來信裡都附有這樣的訊息:「您的書是這種主題的作品裡面,第一個有快樂結局的!我們這種人,並不是一定得自殺不可,我們有很多人都過得很好。」還有其他人說:「謝謝您寫出這樣的故事,有點像我自己的故事……」另外有人說:「我今年十八歲,住在一個小鎮裡,覺得很寂寞,因為我無法向任何人訴說……」有時我會回信建議來信的人搬到大一點的城市,才可以遇到比較多的人。就我印象所及,男人的來信和女人一樣多,我認為對我的書來說這是個好現象。結果證明我的看法正確。
                                                           作者 派特裡夏·海史密斯  1989年5月24日 
按:赫然發現這本書居然這麼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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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我

要獨立一段出來談自己實在有點怪,但有鑑於這是一連串影響我甚鉅的成長,其中很大成分也與本書拖不了干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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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關於我為何願意開始看同志電影,會對同志電影感興趣。
過去不看純粹只是認為自己無法共感。因為以前高中念的女校,四周當然不少女女關係,但從來也沒有受到吸引或對她們感到好奇過,也就這麼堅定自己是異性戀的想法。

但後來在去年時,我遇到了一個女人,大約大了我快十歲,當一開始跟她聊天,就感覺到這是我人生目前為止最親近的人。
無論是什麼樣的想法、價值觀,我們倆不能說百分之百相同,但可以不費力地站在彼此立場同理。她是做電影的,我是學醫的,我們都嚮往彼此某部分的人生,就像一對黑白雙胞胎一樣,我感覺她走在我的反面,也在我的前方,她的許多所思所想就是十年後的我。
的確是一見如故。我從來沒有在其他人甚至異性身上感受到這麼強的熟悉感。

受到這樣的震撼,我也被我自己嚇到了,回去還開始搜尋大家到底都是在什麼時候用什麼方法確定自己不是同性戀。
同時我發現自己心裡升起了一種恐懼,對於社會和父母的壓力馬上像烏雲籠上大地那樣鋪天蓋地而來,而我甚至本來(自以為)是對同性戀毫無成見的。
我這時才真正共感同性戀者在人生中蒙受多大的恐懼,過去我以為我可以用尊重友善來化解的痛苦,事實上不過就是自以為是的施捨罷了。

再想起來剛上大學時,有個女孩一開始說我漂亮,後來較熟了便有次問我會不會喜歡女生。回想當時我說不會她臉上的表情,真讓人不忍心,我怎麼那時候就沒發現她是那個意思呢?再怎麼樣或許說的婉轉模糊會比較好。
我更不願意回憶的是或許當時我甚至透漏了些許對這個可能性的恐懼,或許傷害到她。

我過去並不是寬厚,我過去不過是無心而有些無情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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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說到這只是最近發生的事,也就是我對於自身性意識的啟蒙。( 當然這應該比我同年紀百分之九十的人都晚 )

過去從來沒有意識到自己是「女的」,就覺得每個人也就是人,儘管談的戀愛,也覺得對方就是人,沒特別去設想什麼。

首先,最近不知道是不是年紀到了,周圍的人也到了一定的年紀,當男生在妳身邊表現出他們自己開始覺得男生該有什麼樣子的時候,妳很難不被影響要注意自己是不是個「女的」。

再來是最近認識了一個男生,他身上的費洛蒙,或者該說男人味真的好強烈,那不是說滿身肌肉或是什麼的 ( 說老實話這個人的興趣甚至某些動作跟陽剛完全扯不上邊 ),而是舉手投足、說話整個人散發出來的感覺。
在他身邊光是看著他,就讓我整個人頭暈目眩,真的有醉醺醺的感覺。
《香草的天空》( Vanilla Sky ) 中,Sophia 第一次跟 David 見面後,對旁邊的朋友說:「我感覺好像剛剛跟他做了愛一樣」,最近體會到這句話原來真的可以在日常生活中發生。

在他身邊我覺得自己「女人」( 真的可以用這個字 ) 到不行,我體內有種東西真正甦醒過來。
回家躺在床上時,回想起這個人和我在他身邊的感覺,就像有朵花在我體內一層一層不斷綻放,我覺得我並非精神上的,而是整個身體呢喃著某種遠古的語言甦醒過來
我意識到另一種看待我自己的方式,我意識到世界看待我的方式,我意識到「男人」這種生物的獨特性...
那是一種身體的智慧,我甚至不需要頭腦出力去幫忙這件事。

她離開卡羅爾後就重生了,變了一個人。她在圖書館看到那張畫像的時候就重生了,她那時壓抑住的哭泣,就像嬰兒生下來之後的第一聲啼哭,因為嬰兒是在違背本身意志的情況下降臨到這世界上來的」,當我在小說中讀到這段文字時,突然理解到這段經歷對我的一生而言有多重要。我從一個孩子,突然被拽進了兩性的戰場,意識到從此今天開始,我就是個女人了。
這個身分起始於此時此刻,而將這麼延續直到老年時兩性又再度弭平合而為一。

我是個女人,這個事實在過去是刻意教化而起,在我遇上這個男人時是我從未意識到的本能、而在我往後的人生是一個決定。
「性」就是我的一部分,我可以把這部分獨立出來,讓它像活生生的動物一樣與他人相互嗅聞吸引,這使我明白過去我看待它的態度有多麼狹隘,充滿不必要的戒慎恐懼。

帶著這樣全新的眼光,我發現女人的美對我而言意義已經不一樣。
過去我像欣賞某種特定族群才懂的藝術品那樣欣賞彼此,像小孩在看畫那樣。現在偶爾會帶點性的成分,若有個性感的女人 ( 無論這份性感是偏男向或女向 ) 出現,我可以享受那份性感給我帶來的愉悅感,而不是像過去那樣視而不見,直接認為女人的性吸引跟我無關。

「女人之間的愛是沉思的。撫摸的目的不在於占有對方,而是通過她逐漸再創自我。分離被消除了,沒有鬥爭,所以也就沒有勝利和失敗。由於嚴格的相互性,每一方都既是主體又是客體,既是君主又是奴隸,二元性變成了相互依存。」—西蒙波娃


或許雙性的傾向本來就存在每個人身上,或許只有我,但無論如何,這份理解解放了我。
從此之後,無論性別,人跟人之間的愛都能感動到我,那樣動物性,卻又神聖的本能。

 

電影的最後一幕,兩人在流動的時間中彼此凝望。

這也是我最喜歡封面那個版本的海報的原因。
愛是那樣永恆純粹,能夠把這點具象化的無論是文字還是影像,都非常了不起。

 

推薦網站 GagaOOLala ( 做的很美的同志電影網站 )

 

 

後記於03/11:

當我和一位男性朋友提起我關於性的這番感受時,可以感覺到他的不自在,一直暗示我這樣是「壞掉的」( 我意識到性是可以獨立在感情之外的,也不代表我認為自己處在性愛分離的狀況下可以快樂,我的選擇是不去做,因此對他僅僅只是談及這個發現而已 );說自己還想多看看沒三十歲不結婚,並跟我說:「不然妳是打算交幾個...」( 我這位朋友絕非一個保守而感情經驗空白的人,他自己也說過自己打算享受人生到四十歲再結婚 )。

我意識到,自己突然之間從一個想被男性選擇的人 ( 過去我自己也這麼覺得 ),變成了一個有自主慾望的人——會自主選擇情慾對象,會選擇要不要依照某些族群的目光來斷定自我價值——讓他恐懼,即便他相處過的女人是這麼多。

「我和所有人一樣,一半是同謀,一半是受害者。」—西蒙波娃


當年女明星艷照事件曝光,覺得整個香港未免撻伐的太嚴重,跟一位男性朋友說:「拍照這件事不是私事嗎?為什麼要說這些女生不好?」他一臉恐懼地對我說:「你有看過那些照片嗎?那都不是普通內容的照片!」

自我脫離少女時代正式具有女性社會功能,發現自己進入了一個選妃體制,無論我過去讀寫過什麼樣的東西,有著什麼樣的思想,在這樣的文化下,許多人的眼中,也不過只能做一個相對人,不能不安於社會責任 ( 依序是女兒、待嫁、妻子、媳婦、母親,不曾間斷 )、不能不在同性間可親可愛,在異性間既惹人渴望又有分寸。

「但情況依然是,女人打扮得越漂亮,她就越受到尊重;她越是需要工作,絕佳的外貌對她就越是有利;姣好容貌是一種武器,一面旗幟,一種防禦,一封推薦信。」—西蒙波娃

美人當然是有特權的,前提是有盡責扮演自己該扮演的角色,惹人憐愛,絕不招惹事端。
報章雜誌每每提到女明星不忘強調其年齡,以整個社會之力嘲諷客體一旦失去對男性的價值代表失去一切價值,也失去發聲的權利。


最讓我訝異的是,會讓我有這種感覺,或是說出這些話自己也沒覺得有什麼不對勁的人,都是我生活周遭平時與女性相處再正常不過的人,可見這樣文化的根深蒂固。

當然我們是在進步,這是一場革命。

有一天,女人或許可以用她的「強」去愛,而不是用她的「弱」去愛,不是逃避自我,而是找到自我,不是自我捨棄,而是自我肯定,那時,愛情對她和對他將一樣,將變成生活的源泉,而不是致命的危險。—西蒙波娃

如果不害怕還給我們翅膀,這份解放將同時是獄卒和囚徒的禮物。

 

後記於2018/03/12:過去寫過的文章 從女明星的標籤談女力 中後記的部分,已經整理過瑪丹娜關於女性情慾的看法,就不在這裡重複貼。

 

後記於2018/10/18:「如果我們非常、非常地愛一個人,如果我們為了他可以獻出我們最寶貴的東西,那麼我們就會知道他是不會對我們造成任何傷害的。『犧牲』 就是這個意思。」一奧罕帕慕克《純真博物館》

 

後記於2018/11/20:「從西方文化角度看問題,一個完全盛開的『人』,是必須發展至生殖器階段的,亦即是正面承認自己身上『性』的因素。這並非說:成年的中國人在生理上『性』沒有萌長。只是說:在中國文化對『人』的設計中,在心理方面是盡量抹殺這個階段的,因為它把『性』當作生男育女的手續,從來無法理解『性』可以是一個到了全面盛開階段的『個人』之人格內容。因此,中國人之『性』的表現,一方面處於半窒息狀態,另一方面,則因為不能集中於一個強烈的焦點,做明朗的表現之故,反而出現比西方人更擴散、更氾濫的狀態。」一孫隆基《中國文化的深層結構》

 

後記於2020/03/22:「我們也像細菌一樣,會不由自主地受到某些能治癒內心傷口的人所吸引。...性的誘惑及其中的激情,往往是使我們邁向療癒的那個誘因。同樣,吸引力並不一定是物理層面,也不一定是同質相吸,重點在於,我們應該了解性的誘惑背後隱藏了某些訊息。因此,我們應該要理解性的激情,與其背後隱藏的含意,而非順應激情,有意識的關係能帶來深刻的覺醒或療癒。」一《在候診室遇見佛陀》

 

後記於07/05:

「當這類作家勇敢地面對愛情的時候,則是要揭開愛情的帷幕,把甜蜜的面紗揭掉。...

劉心武的《愛情的位置》,張潔的《愛情是不能忘記的》,這都是新時期文學的貢獻。現在看起來,這些問題都是不必討論的,愛情肯定是有位置的,愛情當然是不能忘記的,可是在那個時代裡它確實是很重要的。這些小說把愛情提到一個高度,它凌駕於政治生活,凌駕於社會生活,甚至凌駕於我們的日常生活,這種命題在當時來說非常大膽。它們最重要的貢獻就是在政治、社會生活之外,給愛情以獨立的位置。

...勞倫斯的《查泰萊夫人的情人》,它提到了性的問題。性可說是愛情的物質化。多少年來,藝術家總是把愛情挽留在精神的層面上,而《查泰萊夫人的情人》則把愛情逼進一步,逼近它的實質一性。...我並不認為勞倫斯創造了心靈的世界,但我覺得他是一個非常嚴肅的作家,他撕破了布爾喬亞的羅曼蒂克偽飾,看到在這底下更為真切和結實的東西...

...我們能看見愛情在慢慢剝離它的附著物: 從社會道德和政治生活上剝離開來,又從精神上剝離開來,變得更加純粹了。
因為精神裡還是含有社會文化背景的成分,性則是相當純粹的,它只有愛情的本體,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參與,排除了其餘的各種因素。

關於性的文章後來是越做越多,越做越深,當做到最徹底的時候,人們會發現在性的底下還有更為實質的東西。
那麼再揭開一層,在異性相吸的底下,還有著什麼,於是就有同性戀故事的出現。
這種愛情就更為純粹了,因為它取消了性雙方根本的也是表面的差別: 男與女,只留下一個單純的性事實。
」一《小說家的十三堂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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