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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本書我很多年前就讀過了。

但神奇的是,在過盡千帆皆不是的求道之旅後,心灰意冷之際,卻發現原來我要的答案,在這麼多年前已經被放在我眼前。
那就是—「愛,真的是對人類存在問題的唯一合理、唯一令人滿意的回答。」

 

以下有依我個人閱讀習慣稍微編排過


愛是一門藝術

 愛是什麼?是一門藝術還是一種愉悅感?如果是前者,那麼愛就需要知識、需要努力。如果是後者,那麼體驗這種愉悅感就是一個機遇問題,一種運氣好就會「墮入其中」的東西。
這本小書是以前一種假定為基礎的,而毋庸置疑,今天大部分人所相信的則是後者。

 愛,並不是任何人都可以輕易縱情享受的、與人的成熟程度不相關聯的一種生活情趣。

 一個人如果不是極其主動地發展自己的全部人格,使自己具有一種能動的生活態度,那麼他對愛所付出的全部努力必定如水東流
一個人如果不能夠愛他的同胞,不真正具有謙和、勇敢、忠貞的教養,就不可能得到愛的滿足
而在缺乏這些品質的文化環境中,要想具備愛的能力也就難乎其難。

 大多數人都把愛的問題看成主要是被愛的問題,而不是看成主動去愛和愛的能力的問題。這樣,對他們來說,愛的問題就是如何能夠被愛,如何變得可愛。
他們沿循著幾種途徑追求這個目標。一種途徑──這種途徑尤為男子們所採用──是獲得成功,在其社會地位許可的範圍內變得有錢有勢。
另一種途徑──這種途徑尤為女子們所採用──是靠修飾其肉體、穿著等等而使自己迷人。還有一些使自己迷人的方式則是男女皆可採用的,譬如培養優雅的風度、諧趣的談吐,變得熱情、得體、討人喜歡。
使自己可愛的眾多方法與那些使自己成功的方法完全是一回事,就是「贏得朋友,影響他人」
事實上,在我們的文化中,大多數人心目中的可愛,無非是指成為一個既為大眾喜愛又富有性感的混合物。

 一種買賣成風的文化中,在一種物質利益的成功具有突出價值的文化中,人類的愛情關係也遵循著那種統治著商品和勞動力市場的同樣的交換模式,這自然是絲毫不必驚訝的。

 人們通常把「墮入」愛網時的最初體驗存在於愛之中(或更確切地說,「置身」與愛之中)的持久狀態混淆起來。
如果兩個像我們大家現在這樣素不相識的人,突然打破了把他們分隔開的那堵牆,感到親近起來,合為一體了,這種合為一體的時刻乃是人生中最令人激動、最令人興奮的體驗之一。這對於那些一直處於封閉、孤立、沒有愛之狀態中的人來說,尤其是妙不可言、驚喜莫名的,這種突如其來的親近的奇蹟如果又是與性的吸引和結合相聯繫或是由它所引起的話,就更加容易發生。然而就其本性而言,這類愛是好景不長的。兩個人之間愈是熟悉,他們之間的親密愈是失去其神祕性,直至他們的對立、失望和彼此厭倦終於扼殺了殘存在心中的那一點最初的興奮,然而他們開始並不知道這一切。
他們並不懂得,所產生的那種強烈的迷戀,那種證明他們相愛之深的彼此「發癡」的狀態,實際上可能只是證明了他們先前的孤獨程度。


渴愛

 在人的生存中,本質的東西恰恰就在於:他已經從動物的王國中、從本能的適應中脫穎而出。雖然他絕不曾離開自然,他仍是自然的一部分,但他已經超越了自然
而一旦從自然中掙脫出來,他便不可能返回於自然了;一旦從天國中被拋擲出來──在這天國中他和自然處於原始的同一狀態──假如他還想返回天國,小天使手中的閃光之劍便擋住了他的去路
人只能通過發展他的理性,通過找到一種新的和諧、一種人間的和諧而向前發展,而不能去追求那一去不復返的前人類的和諧

 人天生賦有理性,他是「意識到自己存在的生物」;他有自我意識,有對其同伴的意識,有對過去的意識,也有對未來可能性的意識。他意識到自己是一個分離的實體,意識到自己生命的短促;他意識到自己生不由己,死亦不由己。他意識到他將先於他所愛的人死去,或者他所愛的人死在他的面前;他意識到自己隻身一人,孤苦伶仃,在自然和社會的壓力面前無依無靠,這一切使得這種分離不和的存在對他來說成為一個不堪忍受的牢獄。如果他不能從這個牢獄中解放自己,不能伸出手來,以這種或那種形式,與他人、與外界擁抱結合,他就會喪失理性。

 這種分離的體驗引起了焦慮;確實,它是一切焦慮的根源。分離意味著隔絕,意味著人毫無能力行使人的權利。因此,分離意味著無依無靠,意味著不能主動地把握世界──事物和他人;它意味著外界能侵犯我,而我則無力對此做出反應。這樣,分離便成了嚴重焦慮的根源。
除此之外,它還引起羞恥心和負罪感。這種分離中的負罪和羞恥的體驗,在《聖經》關於亞當和夏娃的故事中得到了表現。

 人類──在任何時代、任何文化中──都面臨著同一個問題,都要解決同一個問題:怎樣克服分離,怎樣實現結合,怎樣超越個人的自身生活,並找回和諧。...問題都是一樣的。因為它產生於同一個基礎:人類的情境,人類存在的處境。
答案則是多樣化的。它可以通過動物崇拜而得到解決,可以通過人類犧牲或軍事征服得到解決,也可以通過縱慾奢華、禁慾克己、拼命工作、藝術創造、愛上帝、愛人類以及其它不同的方法加以解決。
儘管有過許多種答案──人類歷史就是這些答案的記錄──但是答案卻不是數不清的。相反,一旦我們省略去那些屬於枝微末節的細小差別,我們就會發現已得出的答案是很有限的,並且這些答案只能是由人類在其所生活的多種文化中得出。宗教和哲學的歷史就是這些答案的歷史,就是這些答案的多樣性的歷史,也是它們在數量上的有限性的歷史。

 

狂歡

 實現這個目的的一種方式是各種各樣的狂歡狀況。...
只要這種狂歡狀態是在一個部落裏共同實踐的問題,它們就不會產生焦慮或負罪感。以這種方式行動是正當的,甚至是至善至德的,因為它是大家共享的一種方式,是為巫師或祭司所贊成、所要求的;因此,沒有理由感到負罪感或羞恥。
但是,同樣的解決方法,如果是由這種共同實踐之後的另一層次文化中的某個人所選用時,情況就大不一樣了。...對於許多沒有用其他方法來減輕其分離感的人來說,尋求性高潮所起的作用與酗酒和毒癮的作用沒有多大差別。在絕望中,他力圖逃脫由分離而造成的焦慮,其結果只能是愈加強烈的分離感。因為除了瞬息之間,性行為永遠不會在兩個毫不相愛的人之間架起橋樑。

 

與群體的融合

 在當代西方社會裏,與群體的融合也是克服分離的普遍方式。在這樣一種融合中,個人的自我消失在一個大範圍內,目的是要使自我歸屬於群體。如果我和其他人都一樣,如果我沒有與眾不同的情感或思想,如果我遵從集體的習慣、服飾甚至觀點的模式,那麼,我就得救了;我就從駭人的孤獨體驗中得救了。
極權制度利用威脅和恐嚇的手段,導致這種遵從;
而民主制國家則運用啟發和宣傳的手段,同樣導致這種遵從。...儘管存在這種區別,民主社會卻表現出壓倒一切的一致。原因在於這樣一種事實,即對追求融合的問題必須做出一個回答,而且,如果沒有其它的或更好的方式,那麼,遵從群體的融合就成為佔主導地位的方式。只有明白克服分離的需要之深切,才能明白對與眾不同和偏離群體的恐懼之強烈。有時,對不一致的恐懼被理性化為對實際危險的恐懼,這些危險能夠威脅那些不順從者。實際上,人們想要遵從的程度遠遠高於他們被迫遵從的程度,至少在西方的民主國家裏是這樣。...大多數人甚至還沒有意識到他們需要遵從。他們生活在幻想中,幻想他們追隨著各自的思想和愛好,幻想他們是個人主義者,幻想他們所形成的觀點是自己思考的結果,幻想他們的想法只是湊巧和大多數人的想法一模一樣。而大家思想上的完全一致,又被當作「他們的」思想的正確性的一種證明。由於依然存在著體會個性的需要,這種需要就在細微的差別上得到滿足。

 在最初的宗教意義上,平等意味著我們都是上帝的孩子,我們都共享同樣的人─神實體,我們都是同一的。它也意味著個人間的差異必須得到尊重,一方面我們是同一的,另一方面我們每個人都是一個單一的實體,是一個獨特的宇宙。例如,這種對個體單一性的確認在猶太教法典的規定中表述為:「無論何人拯救了一條生命,他彷彿拯救了整個世界;無論何人毀滅了一條生命,他彷彿毀滅了整個世界。」
平等作為個人發展的條件也是西方啟蒙運動的哲學概念的含義。它意味著(尤以康德闡述得最為準確)任何人都不是實現他人目的的手段。人人都是平等的,因為人人都是目的的,而僅僅是目的,而決不是互為手段。各派社會主義思想家追隨啟蒙運動的思想,把平等界定為廢除剝削,廢除人對人的使用,全然不顧這種使用是殘酷的還是「人道的」。
在當今的資本主義社會裏,平等的含義已經改變了。平等,在今天指的是機械般行動的人的平等,是已喪失了全部個性的人的平等。今天的平等與其說意味著「同一」,不如說意味著「一樣」。...平等是以這樣的代價買來的:婦女是平等的,因為她們沒有任何區別。啟蒙哲學的這種主張:「I ame n'a pas de sexe」──靈魂沒有性別,已經成為普遍的實踐。性區別正在消失,隨之性愛也在消失,因為性愛正是建立在這種性區別基礎上的。男人和女人變得一樣了,不再是對立兩級上的平等者了。當代社會鼓吹這種無個性的平等,把它作為理想,因為這個社會需要個個都一樣的原子人,使他們平滑而又毫無摩擦地聚成一團;所有的人都遵從著一樣的命令,然而每個人都確信他在順從著自己的願望。正像現代化的大批量生產要求商品的標準化那樣,社會進程也要求人的標準化,而這種標準化則被稱為「平等」。

 通過相一致達到的融合並不是強烈而狂暴的;它是平靜的,為常規所支配著,而正因為如此,它常常不足以撫慰分離的焦慮。當代西方社會中酗酒、吸毒癮、強迫性性行為、以及自殺現象的增多趨向,正是群體一致相對失敗的症候。
不僅如此,而且由於這種解決方法所關注的主要是精神而不是肉體,因此與狂歡型解決方法相比,更加不足以撫慰分離的焦慮。
群體相一致只有一個好處:它是永久的,而不是短暫的。個人在三至四歲時,被引導入這種相一致的樣式中,此後,從未失去過與群體的聯繫。甚至他的葬禮──他期望這是他在世上最後一樁大的社會事務──也恪守著這一模式。

創造

 達到融合的第三種方式在於創造性活動,無論是藝術家的創造性活動,還是手藝人的創造性活動。在任何一種創造性活動中,創造者都把自身和他的材料融為一體,而材料則代表著外在於他的世界。...
然而,這種情況只發生於生產性工作中,只發生於那種由我來計劃,由我來生產,由我來看到工作結果的工作中。在現代社會裏,在一個無止境的生產線旁的工人或職員的工作過程中,這種工作的融合性質已所剩無幾了。工作者成為機器或官僚機構的附屬品。他不再是他──因此,不會產生出超越相一致水平的融合。

 

人與人之間的融合

 生產性工作中所實現的聯合不是人與人之間的聯合;在狂歡的聚合中所實現的聯合只是短暫的聯合;憑藉一致所實現的聯合僅僅是虛假的聯合。因此,它們都只是對存在問題的片面回答
全面的答案在於實現人與人之間的融合,在於實現與另一個人的融合,在於愛。...這種對人與人之間聯合的追求是人的身心中最為強勁最為有力地奮爭著的慾望。它是最基本的情感,是維繫人類、民族、家庭和社會生存的力量。不能實現這種聯合意味著瘋狂或毀滅──自我毀滅或毀滅他人。

 共生性融合以孕婦與胎兒之間的關係為其生物學模式。她們是兩個人,但也是一個人。她們生活「在一起」(共──生的)...
共生性融合的消極形式是屈從共生性融合,或者如果我們使用心理分析的臨牀術語,就是受虐狂。受虐狂通過使自己成為另一個人的重要部分來逃避不堪忍受的孤獨和分離感,而那個人則指揮著他,引導著他,保護著他,彷彿是他的生命和氧氣。...受虐狂可以屈從於命運,屈從於疾病,屈從於有節奏的音樂,屈從於由毒品或催眠昏睡下所產生的狂歡狀態──在所有這些情況下,人皆會拋棄自我的完整性,使自己成為他人或它物的工具;他無需通過生產性活動來解決生存問題。...在現實的意義上,這是一個不容忽視的區別;而在更深的情感意義上,它們之間的差別就不如它們的共同點──不完整的聯合──來得重要了。如果明白了這一點,那麼,通常發現某人以施虐狂或受虐狂兩種態度行事,以不同的方式對待不同的對象,就不會大驚小怪了。希特勒主要是以一種施虐狂的方式對待人民,但又以受虐狂的方式對待命運、歷史和自然的「更高力量」。


成熟的愛

 成熟的愛與共生性融合恰成對照,它是在保存人的完整性、人的個性條件下的融合
愛是一種主動能力,一種突破把人和其同伴分離之圍牆的能力,一種使人和他人相聯合的能力;愛使他克服了孤獨和分離的感覺,但也允許他成為他自己,允許他保持他的完整性。
在愛中,矛盾又出現了:兩個人變成一個,而又仍然是兩個。

 一個現代的主動性概念指的是花費精力以實現外在目的;而主動性的另一個概念則是指人的內在力量的使用,它不管是否引起外在之變化
斯賓諾莎對後一種主動性概念已作了極其清楚的闡述。他區別了主動和被動情感之間、「行動」和「情慾」之間的不同。在主動情感的運動中,人是自由的,他是情感的主人;在被動情感的運動中,是人被動驅使的,什麼是動力的對象連他自己都不知道。這樣,斯賓諾莎得出結論:善和力量是同一個東西,妒忌、猜疑、野心、任何的貪慾都是情慾愛是一種行動,是人的某種能力的實踐,它只能在自由的情況下實踐,從來都不是強迫的後果。...愛是一種主動活動,而不是一種被動的情感;它是「分擔」,而不是「迷戀」。
在最一般的意義上,愛的主動性特徵可以這樣描述:愛主要是給予,而不是接受。

 給予什麼?對這個問題的回答似乎很簡單,但實際上它充滿著含糊不清的意義和複雜性。最普遍的誤解是認為,給予就是「讓出」什麼東西,就是被剝削,就是犧牲。
一個人的性格如果還沒有超越接受取向、剝削取向、或者囤積取向的階段,他就會以這種方式體驗給予的行為。市場性格願意給予,但這僅僅是為了換取接受;沒有接受的給予對於他來說就是被欺騙...
對於生產性性格,給予則具有完全不同的含義。給予是潛能的最高表達。正是在給予的行為中,我體驗到我的力量、我的財富、我的能力。這種提高生命力和潛能的體驗使我充滿了歡樂。因為我作為流溢、消耗、活著的我而體驗著我自身,因此是快樂的給予比接受更快樂,並不是因為它是一種被剝奪,而是因為在給予的行為中表示了我生命的存在。...日常經驗表明,在一個人眼中,什麼是最低限度的必需品,不僅取決於他實際擁有的財產,同樣也取決於他的性格。眾所周知,貧窮者比富有者更願意給予。然而,貧窮超過了一定的界限,就不可能給予。並且貧窮也是墮落,這並不僅僅因為貧窮所直接引起的苦難,而且因為它剝奪了貧窮者給予的快樂。...

 然而,最重要的給予不是物質的領域,而是特定的人類王國。一個人把什麼給予另外一個人呢?他給予了他自身之物,給予了他所具有的最寶貴的東西,給予了他的生命。這並不一定意味著他為另一個人而犧牲了他的生命──但是他給予另一個人的是他生命的活力;他給予另一個人的是他的歡樂、他的旨趣、他的理解、他的知識、他的幽默、他的悲哀,給予了他的生命時,他使另一個人富有起來,通過提高他自己的生命感,他提高了另一個人的生命感。他並不為接受而給予,給予本身便是極大的快樂。但是在給予中,他不能不使另一個人身心中的某些東西復甦,而且這種復甦過來的東西又反射給他自己;在真正的給予中,他禁不住接受了那些還給他的東西。給予暗示著使另一個人也成為一個給予者,而且他們分享著他們共同使之復返生命的東西。在給予行為中,某種東西誕生了,給予的雙方都感激為他們所誕生的生命。尤其是對於愛,這就意味著:愛是一種產生愛的能力;軟弱無能就是沒有能力產生愛。這個思想已由馬克思完美地表述過,他說:「假定人就是人,而人跟世界的關係是一種合乎人的本性的關係,那麼,你就只能用愛來交換愛,只能用信任來換取信任,等等。如果你想得到藝術的享受,你本身就必須是一個有藝術修養的人;如果你想感化別人,你本身就必須是一個能實際上鼓舞和推動別人前進的人。你跟人和自然的一切關係,都必須是同你的意志的對象相符合的、你的現實的個人生活的明確表現。如果你的愛沒有引起對方的反應,也就是說,如果你的愛作為愛沒有引起對方對你的愛,如果你作為愛者用自己的生命表現沒有使自己成為被愛者,那麼你的愛就是無力的,而這種愛就是不幸。」

 作為給予行為表現出來的愛的能力依靠人的性格發展。它以獲得某種以生產性為主的取向為前提;在這種取向過程中,人克服了依賴、自戀的無限權力和利用他人的願望或囤積的願望,而且獲得了對其自身的人之能力的信心,獲得了依靠自己的能力去實現自己的目標的勇氣。缺乏這些,他便會害怕給予他自己,──因此也就害怕愛。

 除了給予這一因素外,愛的主動性還在這一事實中顯明自己:它總是包含著一些基本因素,這些因素在愛的所有形式中都存在著。它們是關心、責任、尊重和認識

 上帝向約拿闡明,愛的真諦是為某些東西「出力」,並「使某些東西成長」,愛和勞動是不可分的。人人都愛自己出過力的東西,同時也為他所愛的東西而出力。

 照顧和關心包含著愛的另一方面,即責任。今天責任常常意味著義務──某種從外部強加在人身上的東西。但是,真正的責任則是一種完全自願的行動;是我對另一個人的需要──表達的或未表達的──的反應。...這種責任,就母親和嬰兒來說,主要是指照顧身體的需要。在成年人的愛中,則主要是指關心另一個人的精神需要

 如果不是愛的第三個因素──尊重,責任就會很容易地墮落為統治和佔有。尊重並不是懼怕和敬畏。根據它的詞根(respicere,看),尊重意味著能夠按照其本來面目看待某人,能夠意識到他的獨特個性。尊重意味著關心另一個人,使之按照其本性成長和發展。這樣,尊重意味著無利用。我希望所愛的人以他自己的方式,為他自己而不是為著服務於我的目的而成長和發展。如果我愛另一個人,那麼我就會感到和他或她是一體,但他還是他,並非把他作為為我所用的對象而需要他。
很顯然,只有我實現了獨立,只有我不需要枴棍就能站立和行走,不統治也不利用任何他人,尊重纔是可能的。尊重的存在在於只有建立在自由的基礎上;正像一首古老的法國歌曲這樣唱道:「I'amour est I'enfant de la liberte'」(愛是自由之子),從不是統治之後。

 對一個人來說,沒有認識就不可能有尊重;沒有認識的引導,關心和責任將是盲目的。沒有關心的推動,認識也是空虛的。
認識有許多層次,作為愛的一個方面的認識,並不淹留在認識的外圍,而是深入它的核心。這只有當我超越對我自身的關心並且在另一個人中看到他自己的時候纔是可能的。例如,我也許知道一個人在生氣,儘管他並沒有明顯的表露,但我對他的瞭解可能比這更深;那麼我知道他在焦慮,在煩惱,他感到孤獨,也感到內疚。因而我知道他的生氣只是某種更深的東西的外在表現,於是我就把他看作一個焦慮和窘迫的人,也就是說,一個受苦的人,而不是把他看作一個生氣的人

 認識與愛的問題之間還有一個更為基本的關係:融合另一個人以便超脫自身的分離之牢獄這一基本的需要是與另一個人的特殊慾望──瞭解「人的祕密」──密切相關的。不僅生命在其生物學方面是一個奇蹟和祕密,人在人性方面對他自己和他的同胞也是一個深奧的祕密。我們認識我們自己,然而即便是使出全身解數,我們也並不瞭解我們自己。我們認識我們的同胞,然而我們並不瞭解他,因為我們不是一樣東西,我們的同胞也不是一樣東西。我們越是深入到我們的存在或他人的存在之深處,我們就越是遠離認識的目的。但是我們禁不住地期望深入到人的靈魂的祕密中去,深入到內心世界最核心的地方中去,這個地方就是「他」。...
有一種方式,一種絕望中才採用的瞭解這個祕密的方式:就是完全支配另一個人,使他做我們想做的,感受我們想感受的,思考我們想思考的,使他變為一樣東西,我們的東西,我們的佔有物。這種認識企圖的最高階段就是極端的施虐狂──使一個人受苦的慾望和能力;折磨他、逼迫他在受苦中洩露自己的祕密。深刻而強烈的殘酷和破壞性的本質動機就存在於這種想要深入人的祕密、深入他的因而也是我們自己的祕密的渴望中。I.巴貝爾曾經非常簡潔地表達過這種思想。他引用了俄國內戰時一名軍官的話(此人剛剛用腳踩死了先前的主人),他說:「用槍打──這麼說吧──用槍打,你只是打倒一個敵人,……只用槍打你永遠不會發現靈魂,永遠不會達到一個傢伙的靈魂深處,不會知道靈魂是怎樣表現自己的。我不想寬恕我自己,我不止一次次地踐踏敵人一小時以上。你瞧,我想知道生命到底是什麼,在我們的內心深處生命是個什麼樣。」
在兒童身上,我們常常清楚地見到這條通往認識的途徑。孩子把某樣東西拆開、打碎以便認識它;或者「拆開」一隻動物,殘酷地扯下蝴蝶的翅膀以便認識它,硬要瞭解他的祕密。這種殘酷本身是以某種更深刻的東西為動機的:即瞭解事物和生命之祕密的渴望。..
瞭解「祕密」的另一途徑是愛。愛是對另一個人的主動滲透,在滲透中,我的求知慾被融合所平息了。在融合的行動中,我認識了,認識了自己,認識了每一個人──而我什麼也不「知道」。我通過人類認識生命活力的唯一可能途徑認識著──即通過體驗融合──而不是藉助我們的思想所能給予的知識。
施虐狂是以瞭解祕密為動機的,而我仍像過去一樣無知。我一層層扯下其它的存在物,而我所做的一切只是毀壞了它。愛是認識的唯一途徑,愛在融合的行動中回答了我的追求。在愛的行為中,在給予自身的行為中,在對他人滲透的行為中,我找到了自己,我發現了自己,我發現了我們兩人,我發現了人。

 瞭解我們自己和瞭解我們的同胞的渴望在特爾斐格言中被表述為「認識汝自己」。它是全部心理學的主要動機,但是由於這一願望是為了瞭解人的全部,瞭解人內心最深處的祕密,因此這個願望在一般的認識中、在理性的認識中是決不能實現的。即使我們上千次地瞭解我們自己,但是我們還是沒有達到心靈的最底層。我們對於自己仍然是個謎,就像我們的同胞對於我們仍然是個謎一樣。
全面認識的唯一方式就在於愛的行動:這種行動超越思想、超越語言。它是勇敢地投入融合的體驗。
然而,思維認識是心理學的知識,是在愛的行動中獲得全面認識的必要條件。為了能認識他人的本質,或者說克服幻想,克服我對他的非理性曲解,我必須客觀地瞭解他人和我自己。只有當我客觀地瞭解了人,我才能在他的終極本質、在愛的行動中認識他(註:上述陳述特別暗示心理學在當代西方文化中的作用。儘管心理學的廣為流行表明了人們認識人的興趣上升,但也同時暴露出今天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中極其缺乏愛。因而,心理學知識變成一種在愛的行動中取得全面認識的替代品,而不是朝著這種認識邁進一步)。

 認識人的問題與宗教上認識上帝的問題是一致的。傳統的西方神學曾試圖通過思維認識上帝,作出一些關於上帝的陳述。據說人能夠在他們的思想中認識上帝。在神祕主義中(正像後面我試圖要說明的那樣,這是一神論的必然結果),通過思想瞭解上帝的意圖被摒棄,而代之以與上帝融合為一體的體驗,在這種融合中,不再有關於上帝的認識的地盤──當然也不需要這種認識。

 與人融合的體驗,或者就宗教意義而言與上帝融合的體驗,絕不是非理性的。恰恰相反,就像A.施韋澤所指出的,它是理想主義的結論,是理性主義最大膽、最基本的結論。
它不是偶然的,而是以我們對自己認識之基本侷限性的認識為基礎的。我們知道,我們永遠無法「抓住」人的祕密,無法「抓住」宇宙的祕密,但我們又知道,我們能夠在愛的行動中瞭解人和宇宙的祕密。

作為一門科學的心理學有它的限度,因此正像神學的邏輯結論是神祕主義那樣,心理學的終極結論就是愛

 關心、責任、尊重和認識是相互依存的。它們是在一個成熟的人身上所能發現的共存因素;也就是說,在一個生產性地發展了自己的能力,只想擁有自己曾為之出過力的東西,放棄了全知全能的自戀夢想,已經獲得了基本內在力量──而這種內在力量又只能由真正的生產性主動活動所給予──的謙卑的人身上的共存因素。

愛主要地不是和具體的人相聯繫,它是一種態度,一種性格的取向,這種態度的取向決定了一個人和作為一個整體的世界的聯繫性,而決非只是和一個愛的「對象」相聯繫。
如果一個人愛的只是一個人,而對其他人漠不關心的話,那麼他的愛就不是愛,而只是一種共生性依戀,或是一種放大了的自我主義。然而大多數人認為,愛是由對象而不是由能力組成的。事實上,他們甚至認為當他們除了「所愛」的人以外不愛其他任何人時,這種愛纔是他們強烈相愛的一種證明。
這是上面我們已經論述過的同一種謬誤。因為他沒有明白愛是一種能動性,是靈魂的一種能力,而是認為所要找到的只是一個正確的對象,此後一切便順理成章地發生了。

 愛某個人並不只是一種強烈的情感,它是一項決定,一種判斷,一個允諾。如果愛只是一種情感,那麼,永遠彼此相愛的允諾便是沒有基礎。一種情感可以出現,但也可以消失。當我的行為並不包含判斷和決定時,我怎麼能斷定這種情感將永遠持續下去呢?把這些觀點考慮進去,便可以達到這種認識:愛只是一種意志和承諾的行為
所以從根本上說,這兩個人是誰就無關緊要了。不管婚姻是其他人所安排的,還是個人選擇的結果,一旦婚姻實現,意志的決定就應保證愛的繼續。這種觀點似乎忽略人類本性和性愛的矛盾特徵。...性愛完全是個人的吸引,是兩個特定的人之間獨特的吸引的觀點,和性愛只不過是一種意志的行為的觀點,這兩種觀點都是真實的,或者更貼切地說,真理既不是這種觀點,也不是那種觀點。因此,一個人如果在性愛關係上不成功,這種關係就會輕易消失的觀點和性愛關係永不會消失的觀點一樣是錯誤的。

 在所有那些能夠愛他人的人的身上,都會發現某種愛自己的態度。真正的愛是生產性的表示,它意味著關心、尊重、責任和認識。
它不是為某人所愛之意義上的一種「情感」,而是為所愛之人的成長和幸福的一種積極主動的奮鬥,它根植於自身的愛的能力中。
 
 愛某個人是愛的能力的實現和凝聚。愛所包含的基本肯定直接指向作為人類本質特徵化身的那個所愛的人。愛一個人就意味著愛人類本身
那種威廉.詹姆士稱之為「勞動分工」的愛,即一個人愛他自己的家庭,但對陌生人卻沒有感情,這只是缺乏愛的基本能力的標記。對人類的愛並不像通常所設想的那樣,是隨著愛一個具體的人而來的抽象觀念,而是愛一個具體的人的前提,儘管一般來說,對人類的愛是在愛具體的個人時獲得的。

 

父愛與母愛

 甚至在出生後,嬰兒也與他在母體中的狀況相差無幾。他不能意識到客體,也沒有意識到自身和外在於他的世界。他只感覺到溫暖和食物的有益刺激,尚且不會區分溫暖、食物和它們的來源──母親。母親就是溫暖,母親就是食物,母親就是滿足和安全的欣快狀態。這種狀態,用弗洛伊德的話,就是一種自戀。外部現實──他人和事物,只是在滿足或妨礙身體的內部狀態時方有意義。實在的只是內在的東西;外在的東西之所以實在,只是因為我的需要,而決不是由於它本身的性質或需求。

 當然,我在這裏說母愛和父愛時,是指在馬克思.韋伯「理想類型」的意義上,或在榮格「原型」的意義上的母愛和父愛,而並不是每個母親和父親都以這種方式愛。我指的是母親的和父親的原則,這種原則在真正的母親和父親身上得到體現。

 我被愛因為我是我之所是,或者更確切地說,我被愛因為我存在。這種被母親所愛的體驗是一種被動的體驗。為了被愛,我無須做任何事情──母愛是無條件的。我要做的一切就是存在──作為她的孩子而存在。母愛是天堂,是安寧;它無需去獲取,它也無需被報答。
但是,母愛的無條件性也有一個消極的方面。母愛不僅不需要被報答,而且也不能被獲取,被產生,被控制。有了母愛,就像有了祝福;沒有母愛,生活中就失去了美──我無法創造母愛。

 無條件的愛與一種最深切的渴望是相符合的,這種渴望不僅僅是孩子的,也是每個成人的。
另一方面,因為人的長處而被愛,因為他值得愛而被愛又總使人困惑。也許我沒有使那個我希望愛我的人感到高興,或許是這樣,或許是那樣,但總有一種愛會消失的恐懼。此外,「應得」的愛很容易留下一種痛苦的感覺,即他並不是因為其自身而被愛,他被愛只是因為他討好了別人,究其根本,他並沒有被愛,只是被人利用了。怪不得我們都那麼渴望母愛,無論是孩童時代還是已長大成人。
大多數孩子都很幸運地獲得了母愛。對於成年人,同樣的渴望卻更難以實現。在最令人滿意的發展中,它將是正常的性愛的一個組成部分;它常常以宗教的形式獲得表達,更多的則是以神經病的形式得到表達。

 但是不管這種本能的因素佔有多大比重,總還有人類特有的心理因素在起作用。一種就是母愛中的自戀因素。只要嬰兒仍然被看作是母親自己一部分,她對嬰兒的愛和迷戀也許就是其自戀的一種滿足。另一種促動因素或許可以說是母親的權力慾,或者說是佔有慾。

 儘管這些動因是常見的,但是比起那些可以稱之為超越需要的因素來,它們就不那麼重要,也不那麼普遍了。這種超越的需要是人類最基本的需要之一,其根源在於人類的自我意識,在於人類並不滿足於只是扮演造物的角色,在於他不能接受自己只是從懷裏擲出來的骰子而已。他需要作為創造者的感受,需要作為一個超越了被創造的被動地位的人的感受。實現這種創造的滿足有許多方法;最自然也最容易的方法就是母親對她的創造物的關心和愛。在嬰兒身上她超越了自己,對嬰兒的愛給予她生命以內涵和意義。男性卻沒有能力通過生育孩子而滿足超越需求,這使得他們極力通過創造人造物和思想而超越自己。)

 但是,孩子必定是要長大的...最終他必定成為一個完全獨立的人。母愛的真正本質是關心孩子的成長,也就是說,希望孩子與自己分離。...因此對於一個女子來說,只有她能夠愛丈夫、愛他人的孩子、愛陌生人、愛全人類,只有她能夠愛,她纔是一個真正愛著的母親。一個不能在這個意義上愛的女子,只有當孩子尚小時,她才能做一個慈愛的母親,但是她不能做一個愛著的母親,這裏,檢驗的標準是看她是否願意承受分離,並且在分離後繼續愛著。

被一個自愛的母親所愛比其它任何東西都更能使孩子體驗到什麼是愛、享樂和幸福。

 父親並不代表任何一種這樣的自然之家。在孩子生活的最初歲月裏,父親和他很少有聯繫;在這些年代裏,父母對孩子的重要性不可同日而語。但是,儘管父親並不代表自然世界,他卻代表著人性存在的另一極──思想的世界,人造物的世界,法律和秩序的世界,紀律的世界,旅行和冒險的世界;父親是孩子的老師,他向孩子指出了進入人世的道路。...
父愛是有條件的愛。其原則是:「我愛你因為你實現了我的期望,因為你盡你的義務,因為你像我」。...
消極的方面是這樣一個事實,即父愛必須是值得給予的,如果一個人不去做期待他所做的事,父愛就會喪失。父愛實際上具有這樣的性質,即服從成為主要的優點。不服從則是主要的缺點──對不服從的懲罰就是收回父愛。
積極的方面也是同樣重要的。由於父愛是有條件的,因此我就能夠通過做點什麼事獲得它,我可以為得到父愛而努力;這種愛與母愛不同,它是在我的控制之內的。

 母親應該相信生活,不應過分焦慮,這樣就不會用她的焦慮影響孩子。孩子長大成人,並最終和她分離,這個願望應是她生命的一部分。
父愛則應該由原則和期望所引導,父愛應該是耐心的、容忍的,而不該是恐嚇與獨斷。他應該給成長中的孩子以日益增強的能力感,最終使孩子成長為自己的權威,而不依靠父親的權威。

 一個成熟的人逐步達到這一點,他是他自己的母親,也是他自己的父親。他彷彿有一種母親和父親的良知。母親的良知說:「不端行為,甚至犯罪都不會使你失去我的愛,失去我對你生活和幸福的希望。」父親的良知說:「你做錯了,你免不了要自食其果,最重要的是如果要我喜歡你的話,你必須改變你的方式。」成熟的人不受外在的母親和父親之形象的影響,而在內心建樹起父母的形象。然而,與弗洛伊德的超我概念不同,他並不是通過把母親和父親合為一體而建樹於內心的。
並且,成熟的人的愛既有母親的良知又有父親的良知,儘管它們似乎相互矛盾
。如果他僅僅保持父親的良知,他會變得嚴厲和缺乏人性;如果他僅僅保持母親的良知,則很有可能失去判斷力,妨礙他自己和其他人的發展。

 對於大多數八至九歲半的孩子來說,問題幾乎全是被愛──因為他的存在而被愛的問題。在這個年紀以前,孩子還不會愛,他對於被愛的反應是感激和快樂。在孩子發展到這一點時,一種新的因素注入這個過程:一種新的情感,由孩子自身的主動性而產生的愛。孩子第一次想到要給母親(或父親)一些東西,要造出一點東西──一首詩,一幅畫,或者無論一點什麼東西。在孩子的生活中,愛的思想第一次從被動轉為主動,轉到了創造愛。
從這第一次開始一直到愛的成熟要花許多年的時間。終於這孩子──他現在也許已是一個青年──克服了他的自我中心,他人不再只是滿足他的需求的工具。其他人的需要與他自己的需要是同等重要的,事實上,其他人的需要變得更為重要了。通過愛,他脫離了由於自戀和自我中心而構成的孤獨和分離的牢房。他感受到了一種新的融合,一種分享和一種合一的感覺。更重要的是他感到了與其依賴被愛而接受,不如通過愛而產生愛的趨勢;為著被愛,他不得不幼小、無助、病歪歪的
──或者「乖」。
幼兒的愛遵循著這樣一條原則:「我愛因為我被愛」。成年人的愛則遵循這個原則:「我被愛因為我愛」。
不成熟的愛說:「我愛你因為我需要你」。成熟的愛則說:「我需要你因為我愛你」。

 男性特徵可以界定為滲透、引導、積極、紀律和冒險等品質;女性特徵則可界定為生產性接受、保護、現實、忍耐和母愛等性質(我們必須永遠記著,在每個個人身上都混合著兩類特徵,只不過與「他」或「她」的性別相一致的性格特徵更佔多數而已)。
常常出現這樣的情況,如果一個男子的男性特徵由於他在情感上還只是個孩子而受到削弱,他就會試圖通過只強調自己在性別上的男性角色彌補這種不足。結果就是唐璜式的人,他需要在性上證明他的男性能力,因為他不敢確信自己在性格方面的男性特徵。

 

胞愛

 胞愛是平等的愛;但是即使我們是平等的,我們卻常常不「對等」。因為我們是人,我們全都需要幫助。今天是我需要幫助,明天是你需要幫助。
但是這種需要幫助並不意味著這個人無依無靠,其他人則是有力量的。無依無靠是瞬息的,人自己的腳有站立和行走的能力卻是永久的和共同的

 只有愛那些對實現某種目的幫不上什麼忙的人,愛纔會開始顯示出來。值得注意的是,在《舊約全書》裏,愛的中心對象是窮人、陌生人、寡婦和嬰兒,甚至是民族的敵人──埃及人和埃多米人。


性愛

 性愛是對完全結合的渴望,對只和一個人融合的渴望。它的本質是排他性的,而不是普遍的;這種愛或許也是最有欺騙性的愛之形式。
首先,它常常和爆發性的「墮入」情網的體驗相混淆──一直存在於兩個陌生人之間的屏障突然倒坍了。但是,正如前面所指出的那樣,這種突如其來的親密體驗從本性上說是短命的。陌生人變成親密無間的熟識者後,不再有屏障需要打破,不再有突如其來的親密感可以實現了。對「所愛」的人像知道自己那樣知道的那麼多,或許我該說像知道自己那樣知道得那麼少
如果對另一個人真會有更深的體驗,如果一個人真的能夠體驗另一個人個性的無限性,那麼,那個人就從不會變得這樣熟悉──而克服屏障的奇蹟就會天天重新出現。但是,對於大多數人來說,他們自己以及其他人,很快就會探究無遺了。對於他們,親密感主要是通過性交往而建立的。因此他們所體驗到的與另一個人的分離主要是肉體的分離,因此肉體的融合也就意味著分離被克服了。

 除此之外,對許多人來說,還有其它一些因素可以表示分離的克服。訴說自己的私生活,自己的希望和焦慮,表現自己的天真或幼稚的方面,建立一種面對世界的共同興趣,所有這些都被當作是在克服分離。甚至表現出氣憤、仇恨,缺少抑制力也被當作親密的表現,而且這也可以解釋夫婦雙方常有的那種變態的相互吸引,只有當他們在牀上或發洩彼此的仇視和狂怒時,他們似乎才親密起來。
但是所有這些類型的親密都隨著時光的流逝而越來越減弱。其結果是尋求對另一個新識者、新的陌生人的愛。這個陌生人再次轉變為「親密者」,墮入情網的體驗又一次使人興奮和緊張,這種緊張又逐漸地消失,而最後則以希望另一次新的征服、一次新的愛而告結束──總是幻想新的愛會不同於以前的那些愛。這些幻想很大程度上是由性慾的欺騙性造成的。

 性愛的排他性常常被曲解為佔有性依戀。人們常常看到「熱戀」中的兩個人是不會愛其它任何人的。事實上,他們的愛是一種兩個人之間的自我主義;他們是互相認同的兩個人,是通過擴大一個人為兩個人而解決分離問題的兩個人。他們有克服孤獨的體驗,然而由於他們與其他人相分離,因此他們仍然是相互分離、彼此疏遠的;他們的融合體驗是一種幻覺。
性愛是排他的,但是它在另一個人身上愛著整個人類,愛著有生命的一切。性愛只是在我能完全地、強烈地將自己只和另一個人融合的意義上纔是排他的。性愛只是在性結合的意義上、在它承擔了全部生命的意義上──而不是在深深的胞愛的意義上──才排除對其他人的愛。


宗教

 無論是印度、埃及、希臘文化,還是猶太─基督教、伊斯蘭教,我們都置身在父系氏族世界中,男性神居眾神之首,或除了一個男性神──上帝以外,其他所有的神都被排除在外。然而,由於人的心裏不能完全根除對母愛的渴望,因此,萬神殿上不能把母親的形象完全驅逐出去也就不足為怪了,猶太教裏,各種神祕主義思潮重新引入了上帝的母性方面。天主教中,教會和聖母瑪利亞是母親的象徵。甚至在新教裏,母親的形象也沒有完全根除,雖然她仍是隱藏著的。馬丁.路德所創立的主要原則是:人所做的任何事都不能獲得上帝的愛。上帝之愛是恩賜,宗教的態度是相信這種恩賜,使自己渺小和無依無靠;沒有什麼善行能影響上帝,或者使上帝愛我們,就像天主教義所要求的那樣。這裏,我們能辨別出,天主教教義的善行是父系氏族社會圖景的一部分;通過服從和實現父親的要求,我就能得到他的愛。另一方面,馬丁.路德的教義儘管也表現出明顯的父系氏族制特徵,但它的內部卻帶有一種隱藏著的母系氏族制的因素。母愛是不能獲取的;要麼它在那裏,要麼它不在那裏;我所能做的一切就是相信它。

 很顯然,從人格神到純粹的一神教原則的這種演變對於愛上帝的本質產生了極大影響。亞伯拉罕的上帝像一個父親,能被愛、或被恐懼,時而是他的寬恕,時而是他的憤怒佔主導地位。既然上帝是父親,那麼我就是孩子。我還沒有完全擺脫純屬想入非非的那種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的願望。我尚且不能客觀地認識到我作為一個人的侷限、我的無知、我的無依無靠。像一個孩子,我依然聲稱必須有一個援救我、照看我、懲罰我的父親。當我服從他時,他喜歡我,他因為我的讚美而自得,也因為我的不服從而生氣。很明顯,大多數人在他們的人格發展中,並沒有越過這個嬰兒的階段,因此對大多數人來說,相信上帝就是相信一個有助於人的父親──一種孩子氣的幻想。

 真正的宗教徒,如果他追隨一神教思想的本質,那麼他不會從上帝那裏乞討任何東西,也不會指望從上帝那裏得到任何東西;他不是像一個孩子愛他的父親或母親那樣愛上帝;他已學會謙卑地感受到他的侷限,因為他對上帝一無所知。在人類發展的早期階段,上帝對於他是一個象徵,在這個象徵裏,人表達了人所力求的一切──精神世界的王國,愛、正理和正義的王國。他相信「上帝」所代表的原則;他思考真理,實踐愛和正義,認為他全部生命的價值,在於生命給予了他更全面地顯示其人的力量的機會──這是唯一重要的實在,是「最高關注」的唯一對象;最後,他既不論及上帝,甚至也不提到他的名字。愛上帝,如果他真要使用這個詞,那麼,就意味著尋求獲得愛的全部能力,尋求實現上帝在他心中所代表的一切。

 思維所能邁上的最高一層臺階就是知道我們一無所知。「知而不知為上,不知而知病矣。」至高的上帝不可名狀,只是這種哲學的一個結論。終極的實在,最高的太一是不能用言語或思想教授的。正像老子指出的那樣:「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或者換一種說法則是:「視之不見,名曰夷,聽之不聞,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詰,故混而為一。」相同的思想還可表述為另一個公式:「知者不言,言者不知。」

 矛盾邏輯的先師們說,人只能在矛盾中知覺實在,永遠不能在思想中知覺終極的實在──單一、太一本身。在這裏可引出一個結論:人不能以在思想中尋找答案為終極目的。思想只能引導我們懂得,卻不能給我們以終極答案。思想的世界也是在矛盾中得以把握的。能夠最終把握世界的方法只有一種,它不是在思想中,而是在行動中,在同一的體驗中。於是,矛盾邏輯引出這樣的結論:愛上帝既不是在思想中知上帝,也不是思考自己對上帝的愛,而是體驗與上帝的同一。這個結論導致強調正確的生活方式。全部的生命,每一個細小的行動,每一重要的行為,都奉獻於知上帝,但是這種知不是在正確思想中的知,而是在正確的行動中的知。這一點在東方宗教中是很清楚的。在婆羅門教、佛教以及道教中,宗教的終極目的不是正確的信仰,而是正確的行動。在猶太教裏,我們也發現了同樣的著重點。在猶太教傳統中,幾乎不曾有過超越信仰的教會學派(除了一個特別的例外──法利賽人和撒都改人之間的差別,本質上是兩個對立的社會階層的差別)。猶太教(尤其是從本世紀初以來)所強調的是正確的生活方式──「哈拉卡」(法則,這個詞實際上和「道」的含義是一樣的)。...
從矛盾邏輯的立場出發,所強調的不是思想,而是行動。這種態度還導致了其它一些結論。首先,它導致了容忍,這一點我們在印度和中國的宗教發展中都可看到。如果正確的思想不是終極真理,也不是得救的途徑,就沒有理由為著他人的思想得出不同的表述公式而與他們爭鬥。...
按照印度、中國和神祕主義的觀點,人的宗教使命不是正確的思考,而是正確的行動,或者在凝神思考的行動中與太一合一

 西方思想的主流恰恰與之相反。由於人期望在正確的思想中找到終極真理,因此主要強調的是思想,儘管正確的行動也被認為是重要的。在宗教發展過程中,這導致了對教義的系統闡述,導致了對教義系統闡述的無休止爭論,以及對「無信仰者」或異教徒的不可容忍。而且,它還導致了強調「信仰上帝」是宗教態度的主要目標。當然,這並不意味著沒有「人應該正確地生活」的概念。然而,儘管有這樣的概念,信仰上帝的人雖然沒有體驗過上帝,但是他仍然感到自己勝過一個雖體驗上帝但並不「信仰」上帝的人。強調思想還有另一個在歷史上十分重要的後果。人能夠在思想中發現真理的信念,這不僅導致了教條,也導致了科學。在科學思想中,正確的思想是唯一重要的:就思維的誠實而言,或者就科學思想在實踐中的運用──技術而言,皆是如此。
簡言之,矛盾的思想導致了容忍和向自我轉變的努力。亞里士多德的觀點則導致了教義和科學,導致了天主教,導致了原子能的發現。

 在西方佔統治地位的宗教體系中,愛上帝本質上與信仰上帝、信仰上帝的存在、信仰上帝的正義及愛是相同的。愛上帝本質上是一種思想的體驗。在東方宗教和神祕主義中,愛上帝是一種強烈的同一情感體驗,並且與這種愛在每一生活行動的表現不可分割地聯繫在一起。

 現在,我們可以回到人對父母的愛和對上帝的愛之間一個重要的相似之處。孩子作為「全部存在的基礎」,通過與母親的聯繫而出現。他感到無依無靠,需要母親包羅一切的愛。然後,他轉向新的情感中心──父親,父親是思想和行為的指導原則;在這一階段,他的行為動機是得到父親的稱讚,避免父親的不悅。到了完全成熟階段,他便不再受作為保護和控制力量的父母親影響;他就是父親和母親。
在人類歷史中,我們看到──而且能夠預測──相同的發展過程:從像一個無依無靠者依附於母親之神那樣愛著上帝開始,經恭順地依附於父親般的上帝,到上帝不再是外在力量的成熟階段。在這個階段上,人將愛和正義的原則融入自身,他和上帝成為一體,直至最後,他只是在詩的、象徵的意義上說及上帝。


異化

 現代人與他自己、與他的同伴異化了。他被轉化為一種商品;在現存的市場條件下,他對自己生命力的體驗成為一種必須帶來最大可得利潤的投資。人的關係本質上是異化的機械人之間的關係,人人都把自己的安全基於與群體的密切聯繫上,沒有思想、情感或行動上的差異。雖然人人都儘量與其他人接近,但是他們仍然是完全孤獨的,他們充滿深深的不安全、焦慮及負罪的感覺,只要不能克服分離,其結果就總是如此。
我們的文明提供了許多掩飾的方法,幫助人們有意識地不注意這種孤獨:首先,官僚化的嚴格程序,機械的工作能幫助人們忘記自己最基本的人的慾望,忘記自己對超脫和融合的渴求。由於單憑例行公事並不能做到這一點,因此人們便依靠常規娛樂克服其無意識絕望,被動地消費由娛樂業提供的聲響和視像;進而,購買新東西,隨即再更新它們也成了人們的一種滿足方式。現代人實際上很接近赫胥黎在《華麗的新世界》一書中所形容的情景:美味的食品、漂亮地衣著、感覺的滿足,然而卻沒有自我,除了和他的同胞有浮於表面的聯繫外,沒有任何朋友,在那些赫胥黎曾經非常簡潔地表述過的口號左右下行動著,「一旦個人只是運用感覺,整個社會就會晃盪」;或者「今天能開心,就別等到明天」;或者,如同最出色的陳述所言「今天,人人都快活。」今天,人的幸福在於「開心」。開心則在於消費和「吃下」商品時的滿足:視像、食物、飲料、香菸、人、演講、圖書運動──這一切都被消費了,囫圇吞下了。世界是滿足我們食慾的巨大對象,是一隻大蘋果、一隻大瓶子、一隻大乳房;我們是吸吮者,永恆的期望者──也是永恆的失望者。我們的性格適合於交換和獲取,適合於物物交換和消費;每一樣東西──精神的以及物質的,都成為交換和消費的對象。

 愛的情形只能與現代人的社會特徵相符合,因為這是必然的。機械般動作的人是不能愛的;他們只能交換他們的「人格部件」,只能希望得到公平的交易。最意味深長的愛的表達方式之一,特別是帶有這種異化結構的婚姻形式,就是「組」的概念。在任何一篇關於幸福婚姻的文章裏──不管這類文章有多少,所描述的理想婚姻都是那種順利地發揮功能的一組人。這種情形和那種順利地發揮職能的受僱者的觀念相去不遠;他應該是「適度獨立的」、配合默契的、寬容大度的、同時又是雄心勃勃的、鋒芒畢露的。這樣,婚姻律師告訴我們,丈夫應該「理解」妻子,並幫助妻子;他應讚不絕口地評論妻子的新衣服和可口佳餚。反過來,當丈夫疲憊不堪、滿腹牢騷地回到家中,妻子也應該理解他;當他討論工作上的麻煩時,妻子應該聚精會神地傾聽;當他忘記了妻子的生日時,妻子不該生氣,而應理解。總之,這種關係充其量只是這樣兩個人之間表面上很融洽的關係,他們一生都是陌生人,從未達到一種「中心關係」,但是,兩人彬彬有禮地彼此相待,都努力使對方感到更好一些。

 這種愛和婚姻的概念,主要強調在另一個人身上找到庇護所,以躲避不可忍受的孤獨感。在「愛」裏,一個人終於找到了一個躲避孤獨的場所。建立起一個二人同盟以反對世界,並且,這種二人為我主義被誤認為是愛的親密。
強調組的精神、彼此容忍等等,相對來說只是近年來發展的結果。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的年代中,流行的則是這樣一種愛的概念:彼此間的性滿足是滿意的愛情關係之基礎,特別是幸福婚姻的基礎。人們認為,婚姻不幸福的原因常常是婚姻的配偶們沒有進行正確的「性調整」;而後一種錯誤的原因則是對「正確的」性行為缺乏知識,從而配偶雙方或一方採用了錯誤的性技術。為了「治癒」這種錯誤,並且幫助不能互愛的不幸夫婦,許多書籍對正確的性行為做出了指導和忠告,或隱或現地允諾,幸福和愛隨之而來。這裏,潛在的思想是,愛是性愉快的產兒,而且,如果雙方學會怎樣互相做到性滿足,他們就會彼此相愛。這種觀點很符合當時一般人的幻想,即大家普遍認為,正確地使用技術,不僅可以解決工業生產上的技術問題,而且也可以解決人類的所有問題。然而,把「愛是性吸引的結果,或者乾脆說,愛就是性滿足,只不過愛是意識感覺中的反應」這樣一個概念完全歸咎於弗洛伊德的影響,是錯誤的。實際上,這種因果鏈來自其它方面。弗洛伊德的思想部分地受十九世紀精神的影響;並且部分地藉助第一次世界大戰後所盛行的時代精神而普及起來。在影響弗洛伊德的概念和大眾的諸因素中,首先是對維多利亞時代嚴格的道德規範的反動。決定弗洛伊德理論的第二個因素在於當時流行的人的概念,這種概念建立在資本主義的結構基礎上。為了證明資本主義符合人的本性需要,必須說明人在本性上是競爭的、彼此敵對的。經濟學家以對經濟利益的無可滿足的慾望「證明」之;達爾文主義者以適者生存的生物學規律「證明」之;而弗洛伊德則通過這一假定──男子為一種對全體女子性征服的無止境欲求所驅使,只是由於社會的壓力才阻止他如此行動──得出了同樣的結論。所以,人必然是相互嫉妒的,只要所有產生這種情況的社會和經濟原因不消失,這種彼此間的嫉妒和競爭就會繼續下去。
對弗洛伊德的思想有過較大影響的最後一個因素是流行於十九世紀的唯物主義。人們認為,所有精神現象的基礎,都可在心理現象中找到;因此,弗洛伊德把愛、恨、野心、嫉妒等統統解釋成性本能的種種結果。他沒有看到,基本實在在於人類存在的整體性。首先,在於人的普遍情境;其次,在於為特殊的社會結構所決定的生活實踐(馬克思在其「歷史唯物主義」中邁出了超越這類唯物主義的關鍵性一步。按照歷史唯物主義,肉體或本能,諸如對食物及財產的需求等等,皆不能用以理解人,只有人的整個生活過程,他的「生活實踐」,纔是理解人的鑰匙)。根據弗洛伊德的觀點,對本能慾望完全的無限制的滿足會創造出精神的健康和幸福。...
然而,弗洛伊德的思想只能流行於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後的年代,因為當代的資本主義精神已發生了改變:從過去強調節儉到現在強調揮霍,從過去把自我節慾作為經濟成功的手段,到現在把消費當作市場擴大的基礎,當作焦慮不安、自動化了的個人的主要滿足手段。「不要推延任何慾望的滿足」,不僅成為所有物質消費領域的主要傾向,而且也成為性領域的主要傾向。

 只有當兩個人都在其存在的中心互相交流,雙方中的每一個人都從其存在的中心體驗自己時,愛纔是可能的。只有在這個「中心的體驗」中纔有人的實在,纔有生命,纔有愛的基礎。這樣體驗的愛是一種不斷的挑戰;它不是一塊歇息的地方,而是一種運動、成長、工作的共同體;不管是和諧還是衝突、是享樂還是悲傷,對於這樣一種基本事實──兩個人從他們存在的本質中體驗他們自己,他們與自我溶為一體,並由此互相同一,而不是逃離自我──也是第二位的。愛的存在只有一種證明:這種關係的深度,雙方各自的生命力和力量,我們藉此纔可以辨別出是否愛著。
 

藝術

 具有真正宗教文化的人,也許可以和八歲的兒童相比較,他們需要父親作為幫助者,然而,在他們的生活中,卻開始採納父親的教誨和原則。當代人更像一個三歲的孩子,當他需要父親時,他大聲哭喊;而當他能玩耍時,他就很自信了。

 任何藝術的實踐都有一定的基本要求,不管我們討論的是木工藝術、醫學藝術、還是愛的藝術。首先,一門藝術的實踐要求紀律。如果我不按照一定的紀律行事,就做不好任何事情;一件事,只是因為「我樂意」才去做,也許僅是一個良好的或有趣的嗜好,但我永遠不會成為那門藝術的行家。然而,問題不僅是具體藝術實踐中的紀律問題(譬如,每天有一定時間的實踐),而且也是人的整個一生中的紀律問題。人們也許認為,對於現代人來說,沒有什麼比學會守紀律更容易的了。他不是一天八小時都在非常守紀律地做著嚴格常規化了的工作嗎?然而事實上,現代人在工作的範圍以外,極少有自我紀律。當他不工作時,他就想懶散、沒精打采,有一個好一些的詞,想「鬆弛、鬆弛」。這種懶散的願望,多半是對生活常軌化的反動。正因為人們被迫一天八小時把他的精力耗費在不是他自己的目的和方式上,而是由工作的節奏為他規定的目的和方式上,因此,他便反抗,而且使用了一種嬰兒式的自我放縱的形式反抗。此外,在反對權威主義的鬥爭中,他已對所有的紀律、包括非理性權威強制的紀律、以及自己強加的理性紀律失去信任。然而,沒有這樣的紀律,生活就散了、就混亂、就缺少集中。

 集中是精通一門藝術的必要條件,這幾乎無需證明,任何一個曾經試圖學會一門藝術的人都知道這一點。然而,在我們的文化中,集中甚至比自我紀律更為少見。相反,我們的文化導致了一種無集中的、散亂的生活模式,幾乎沒有任何其它文化與之可以相比。你可以同時做許多事情:閱讀、聽廣播、談話、抽菸、吃、喝。你是張著嘴的消費者,渴望並準備吞下每一樣東西──電影、烈酒、知識。一個獨處的困難,清楚地表示出集中的缺乏。對於大多數人來說,靜靜地坐在那裏,不說、不抽、不讀、不喝,是不可能的。他們變得很緊張、坐立不安,必須用嘴或手去幹些什麼。

 第三個因素是耐心。任何一個曾試圖精通一門藝術的人都知道,必須有耐心才能取得成就。如果一個人急於求成,那麼他永遠也學不會一門藝術。然而,對於現代人,實踐耐心就像實踐紀律和集中一樣地困難。我們的整個工業體系真正鼓勵的恰恰是其對立面...當然,這樣做有重要的經濟原因。但是,如同在許多其它方面一樣,人的價值已由經濟價值來決定了。對機器有好處,必然對人有好處,這就是邏輯。當現代人沒有迅速地做某些事情時,他們便認為,他們丟失了某些東西──時間,然而,他並不知道怎樣利用他贏得的時間──除了打發掉它以外。

 學會任何一門藝術的最後一個條件是對精通這門藝術的最大關注。如果這門藝術不是某種最重要的東西,學徒是決不能學會它的。最多,他會成為一個很好的愛好者,但只是如此而已,他決不會成為一個行家。

 關於學習藝術的一般條件,還有一點是必須強調的。人們往往不是直接而是間接地開始學習一門藝術的。一個人在開始學習某種藝術之前,必須學會大量其它的,通常似乎與這門藝術無關的東西。...一個人如果想成為一個行家,那麼,他的整個生命必須貢獻給這門藝術,或者,至少他的整個生命是與這門藝術聯繫在一起的。人自身變成藝術實踐的工具,並根據它必須實現的特殊功能,時時保持相適應的狀態。就愛的藝術而言,這意味著任何渴望在這門藝術中成為行家的人,必須通過在其生命的每一階段都實踐紀律、集中和耐心,從而開始學習這門藝術。

 紀律不應像規定那樣,從外面強加於人而付諸實踐,它應該成為一個人自身意志的表現;它使人感到愉快,而且,人讓自己慢慢地習慣於某類行為,以致到後來,如果停止實踐這種行為,人就會想念它。西方社會的紀律概念(包括每個美德的概念)的一個不幸方面是,它的實踐被看作是某種痛苦的東西,而且正因為痛苦,它纔是「善的」。很久以前,東方人就認識到,對於人──對他的肉體和他的靈魂──是善的東西,也必須是令人愉快的東西,雖然在開始時,必須克服某些抵制。

 如果一個人對自己不敏感,他就不能學會集中。...最明顯的例子是母親對其嬰兒的敏感和反應。在孩子身體上的變化、要求和焦慮還沒表現出來以前,母親就已經察覺到了這一切。孩子的哭聲會使她驚醒,然而其它的即便是響得多的聲音也不會吵醒她。所有這些,意味著她對孩子生命的表現是敏感的;她並不焦慮或擔憂,但她處在一種警覺的平衡狀態中,接收著來自孩子的任何有意義的信息。同樣,人能對自己敏感。例如,人意識到一種疲勞或壓抑的感覺,而人並不屈從這種感覺,或者用總在眼前的壓抑思想助長這種感覺,相反,人們問自己:「出了什麼事?我為什麼這麼壓抑?」當人煩躁、生氣、趨於幻想或其它躲避活動時,也會這樣做。...
只要意識到它們就行了,不要千篇一律合理地說明他們,而我們所能採用的也正是這種方法;而且,敞開胸懷,面對發自我們內心的聲音,因為它會告訴我們──常常是相當迅速地──我們為什麼焦慮、壓抑和煩躁。

 大多數人都有一個身體健康時感覺如何的印象。而體驗人的精神過程的敏感性就困難得多了,因為許多人從不知道什麼樣的人纔是最理想的人。他們把父母和親戚的心理機能,或者把他們降生於其中的那個社會群體的心理機能當作標準,只要他們與之沒有不同,他們便感覺正常,而且沒有什麼興趣去觀察事物。例如,有許多人就從未見到過具有愛、或完整性、或勇氣、或集中的人。很顯然,為了對自己敏感,必須具有一個完全的、健康的人的形象,如果在幼年或後來的生活中從未有過這種形象,那麼怎麼能得到這種體驗呢?

 實現愛的主要條件是克服人的自戀。自戀就是人當作真實去體驗的東西只存在於他自身中,而外在世界的現象本身並不具有現實性,只是從它們有用的觀點或對人構成危險的意義上才被體驗。
與自戀相對立的是客觀性;這是一種按照其真實面目,客觀地看待人和事物的能力,是能夠把客觀的圖景和由慾望恐懼所構成的圖景區別開的能力。...神經失常者或做夢者完全沒有對於外部世界的客觀觀點;但是我們所有人,都是或多或少的精神病患者,或者是或多或少的熟睡者;我們所有人都有非客觀的世界觀,這個世界被我們的自戀傾向所歪曲。

 客觀地思維的能力就是理性;理性背後的情感態度是謙卑。只有從幼稚的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的夢中醒來,只有達到一種謙卑的態度,客觀地思維和運用理性纔有可能。...愛依賴於相對的無自戀,它需要發展謙卑、客觀性和理性。人的整個生命都必須為此而努力。謙卑和客觀性是不可分割的,就像愛是不可分割的一樣。如果我不能客觀地對待陌生人,我就不能真正客觀地對待我的家庭,反之亦然。
如果我想學會愛的藝術,須力求在每種情況下都保持客觀,從而敏感地對待我沒有保持客觀性的情況。我必須努力懂得,我的關於另一個人及其行為的印象,由於受到自戀傾向的扭曲,因而和那個人不受我的興趣、需要和恐懼影響的現實存在是不同的。...但是,必須對每一個和我們發生關係的人都保持客觀性和理性。如果某個人想把客觀性只留給所愛的人,認為在他和世界其他人的關係上能省卻客觀性的話,那麼,他不久就會發現,他在兩邊都失敗了

 難道信念必定是相信上帝、或相信宗教教義的問題嗎?難道信念必然和理性、理性的思考相對立、相分離嗎?甚至在開始理解信念問題時,人們就必須區分理性的信念和非理性的信念嗎?
我理解的非理性信念就是建立在屈從於非理性權威基礎上的對某個人或某種思想的信仰。
與此相反,理性信念則是根植於人對自己的思想或情感的體驗的一種確信。理性信念主要的不是信仰什麼,而是我們的確信具有的肯定性和必然性。信念與其說是一種特殊的信仰,不如說是一個充滿完整人性的性格品質。...這種信念,根植於人自身的經驗,根植於人對自身思考、觀察和判斷能力的信任。

 思想和判斷並非只存在於顯出理性信念的經驗領域。在人際關係方面,信念也是任何有意義的友誼或愛的一個必不可少的特性。「相信」另一個人意味著確信他的基本態度、他的人格核心、他的愛的可靠性和不變性。這裏,我不是指一個人不可以改變他的觀點,而是指他的基本動力的始終如一;例如,他對生命和人的尊嚴的尊重構成他自身的一部分,這一點是不會變化的。...

 同樣,我們也相信我們自己。我們意識到在我們的人格中,存在著一個自我、一個核心,它是不可改變的,不管環境變遷、觀點和情感上有一定變化,它堅持通貫我們的生命。這個核心是「我」這個字背後的真實存在,我們對自己的實在的確信也正是建立在這個核心的基礎之上。除非我們信任我們的自我的持續性,否則,我們的實在感就會受到威脅,這樣,我們就得依賴其他人,把他們的認可看作是我們的實在感的基礎。只有信任自己的人纔會相信他人,因為只有他才能確信,他將一如既往,因此,他會在將來按照今天所期望的那樣去感知和行動。信任自己是我們的承諾能力的一個條件,既然如同尼采所說,人可以界定為具有承諾能力,那麼,信念就是人類存在的條件之一。談到愛的問題,就是要信任自己的愛;相信自己的愛具有在他人身上產生愛的能力,並相信自己的愛的可靠性

 教育的對立面是控制控制建立在對潛在可能性的發展缺乏信念的基礎上,建立在確信只有成年人才能給孩子灌輸好的東西、同時壓抑似乎是不好的東西,孩子才能順利成長的基礎上。
對機器人不需要有信念,因為機器人本來就沒有生命。

 信任他人的極點是信任人類。在西方世界,這一信念在宗教方面的表述就是猶太─基督教,在世俗領域,這一信念的最有力的表達是一百五十年來人道主義的政治和社會思想。像信任孩子一樣,它建立在這樣一種觀念的基礎上:給予了適當的條件,人類的潛在可能性將有能力建造一個由平等、正義和愛的原則所支配的社會秩序。人類尚未完成這樣一種秩序的建造,因此,要確信人類能夠做到這一點,就要求信念。但是,像所有的理性信念一樣,這不是一廂情願的思想,而是建立在人類過去的成就的基礎上,建立在每個人內心體驗的基礎上,建立在理性和愛的體驗的基礎上。

 非理性信念根植於對一種使人感到壓倒一切的、強大的、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的權力的屈從,根植於對自己的權力和力量的放棄;而理性信念則建立在相反體驗的基礎上。我們對這個思想懷有信念,因為它是我們自己觀察和思考的結果。我們信任自己的、其他人的以及整個人類的潛在可能性,因為,而且只是因為我們具有自己的潛在可能性生長的體驗,我們具有自己的潛在可能性生長的現實,以及自己的理性和愛的力量的體驗。理性信念的基礎是生產性,我們懷有信念地生活,意味著生產性地生活。那麼,信仰權力(在統治的意義上)和使用權力就是信念的反面。相信現存的權力,就是不相信目前尚未實現的潛在可能性的生長

 信念需要勇氣,也就是需要冒風險的能力和承受痛苦及失望的意願。任何一個以保險和安全為生命之首要條件的人,都不可能有信念;任何一個把自己鎖在保險櫃裏,依靠遠離他人、獨自佔有以保證其安全的人,只會使自己成為一個囚徒愛和被愛,都需要勇氣,需要有勇氣去選擇那些可以作為最高關注對象的價值,需要有勇氣做出決斷,把全部賭注押在這些價值上。...
這種勇氣和臭名遠揚的吹牛大王墨索里尼所說的勇氣是很不一樣的。墨索里尼叫喊過這樣的口號:「提著腦袋活著!」他的這種勇氣是虛無主義的勇氣。這種勇氣根植於一種對生命的破壞性態度:因為沒有能力愛生命,所以願意拋棄生命。這種絕望的勇氣是愛的勇氣的對立面,正像權力的信念是生命的信念的對立面一樣。

 首先要注意到何時何地自己失去了信念,然而再深入想想自己當時是怎樣找出理由來掩飾這種喪失了信念的行為的;同樣,要先認識到何時何處自己膽怯如鼠地行事過,然後再反省自己是怎樣為這種行徑找到理由,使其合理化的。要認識到,每一次對信念的背叛都會使人變得更加軟弱,而加重的軟弱又會導致新的背叛,如此反覆,構成惡性循環。然後,你就會認識到,當你意識到害怕自己沒有被愛時,實際上,真正的擔憂──儘管常常是無意識的──卻是對於去愛的恐懼,是害怕自己去愛。愛意味著在沒有任何擔保的情況下把自己承諾出去,把自己完全地給予出去,期望著我們的愛將在所愛的人身上產生出愛。愛是一種信念的行為,任何少有信念的人,也很少會有愛。

 能動性,並不意味著「做點事」,而是指一種內心的活動,一種對自身能力的生產性的運用。愛是一種能動性或主動行為;如果我愛,那麼我就處於一種主動地關心所愛者的常態中,不過,不僅僅是關心他或她。如果我懶散,如果我不是處在一種意識、警覺、主動的常態中,那麼我就不能主動地把自己與所愛者聯繫在一起,睡覺是非能動性的唯一的本來狀態;懶惰在清醒的狀態中是沒有地盤的。今天,有很多很多人都處在自相矛盾、啼笑皆非的情況下:當他們醒著的時候,他們卻半醒著,而當他們睡著的時候,甚至在他們想睡的時候,他們卻又半醒著。只有完全的清醒才能不厭煩或不使人厭煩,而的確,不感到厭煩或不使人厭煩是愛的主要條件之一。從早到晚,始終保持思想和情感的主動活動,保持眼睛和耳朵的主動活動,避免內心的懶惰(不管這種懶惰以什麼樣的形式出現:接受、藏在心裏不說不做、或者乾脆虛擲時光),做到這些,對於愛的藝術之實踐,是必不可少的條件。...愛的能力要求一種敏感、清醒、增強生命活力的狀態,這種狀態只能是在生活的其它許多領域內同樣具有這種生產性和主動的傾向之結果。如果一個人在其它許多方面不是生產性的,那麼,他在愛的方面也不會是生產性的。

 愛你的鄰居,意味著感到對他負有責任,你和他是一個人。而公平倫理意味的不是感到有責任,不是感到你和他是一個人,而是感到疏遠和分離;它意味著尊重你的鄰居的權力,但不是愛他。黃金處世律在今天成為最流行的宗教公理,並非偶然;由於它能以公平倫理的術語加以解釋,因此它成為唯一的一個人人都能理解、並且人人都願意實踐的宗教公理。但是,愛的實踐必須從認識公平和愛的區別開始。
如果要人能夠去愛,那麼,他就必須被擺到至高無上的地位。經濟機器必須服務於他,而不是他服務於機器。他必須能夠分享經驗、分享工作,而不是充其量只分享盈利。社會必須以這樣的方式加以組織:在這樣的社會裏,人的社會的愛之本性不是與他的社會存在相分離,而是與其社會存在結合成一體。如果,像我已經力圖說明的那樣,愛,真的是對人類存在問題的唯一合理、唯一令人滿意的回答。

 

後記於05/25:里爾克

「愛,很好;因為愛是艱難的。以人去愛人:這也許是給予我們的最艱難、最重大的事,是最後的實驗與考試,是最高的工作,別的工作都不過是為此而做的準備。所以一切正在開始的青年們還不能愛;他們必須學習。……愛的要義並不是什麼傾心、獻身、與第二者結合(那該是怎樣的一個結合呢,如果是一種不明了,無所成就、不關重要的結合?),它對於個人是一種崇高的動力,去成熟,在自身內有所完成,去完成一個世界,是為了另一個人完成一個自己的世界,這對於他是一個巨大的、不讓步的要求,把他選擇出來,向廣遠召喚。」

「凡是使你集中向上的情感都是純潔的;但那只捉住你本性的一方面,對你有所傷害的情感是不純潔的。凡是在你童年能想到的事都是好的。凡能夠使你比你從前最美好的時刻還更豐富的,都是對的。各種提高都是好的,如果它是在你"全"血液中,如果它不是迷醉,不是憂鬱,而是透明到底的歡悅。你了解我的意思嗎?」

 

後記於05/28:

「真正滋養實體自戀的東西是兩個:投入地去愛,投入地去做事情。這都是在和某個人或某個事物建立深度關係,這個過程中,自戀不斷受到打擊,但最終因為真正建立了關係,增強了情感與能力,結果都會增加一個人的實體自戀。

一個人有了基本的實體自戀,才能做自我觀察。但主要只有虛體自戀時,連自我觀察都做不了,因為他會覺得這是對自己的攻擊。
我的一個來訪者說,她這輩子都感覺自己一直都走在鋼絲繩上,而且鋼絲繩的下面就是刀山火海,就是懸崖,掉下去會死,所以她把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保持平衡上,這樣她才能夠走在鋼絲繩上。但是因為她全部的注意力都在這兒,以至於不能分出一些注意力,觀察別人,觀察自己,結果她一直都混沌地活著。

更深一些的理解是,這位來訪者其實還停留在全能自戀中,而“神”是應該可以做好任何一件事的,所以她不能接受任何挫敗。因為挫敗都意味著,她的神一般的全能自戀感被擊碎了。這位來訪者諮詢滿一年的時候,正好是在春節前,她對我說:“武老師,我現在感覺我從鋼絲繩上走下來了,我雙腳站在了大地上。”

然後她發現,她可以觀察自己和別人了,當事情發生的時候,她的心靈有了一個空間包容那些不好的感受,觀察能力因此而生。
她之所以能做到這一點,是因為在和我一年的諮詢中,我和她的諮詢關係就像是一個容器,一直能容納她的那些不好的感受,後來她把這份感覺內化到自己心中了。」—武志紅

當我19歲那年遇到L,我對他這麼說過我覺得我像一個人坐在懸崖旁邊,只要我掉以輕心,整個人就會摔落山谷。
而當時的我確實在感知別人的情緒上非常糟糕,幾乎是個無法輸入外界信號的塔台。

後來過了很多年,有一天,當我非常仔細的檢視我自己對於某件事真正的感覺時,我突然發現原來我從來不知道怎麼對待自己的感受,雖然我有很多情緒,但其實我也忽略很多至關重要的感覺。後來想想的確就是因為害怕,所以不敢面對一些自己可能承受不了的事實。

一旦認真的體會我自己,我就發現對別人那扇封死的氣密窗也忽然獲得開啟,我終於能開始感知到外界,能跟人的情緒交通。
疏離別人的人通常最先疏離的是自己。
此誠非欺我也。

 

後記於05/31:「這一次,我終於選擇/以我所有的智慧去愛」—Adrienne Rich

 

後記於06/03:

「英文中的"integrity"(整合),同時具有『正直』與『完整』兩個意思。整合的過程需要坦然面對各種互相衝突的力量、觀念,以及生活中的壓力。分化使事情容易,整合則會帶來痛苦,但不經過整合,一個人永遠是支離破碎。

如果你追求完整與正直,而且願意承受與之而來的痛苦,就要記得問: 『缺少了什麼?』可是你會經常覺得不適,因為你早晚會發現,在某種層次上,每個人都必須為所有的事負責。

救贖可說是一種矛盾的混合,其中有恩典也有努力。」—《心靈地圖》

 

後記於06/20:

「很多喜劇就是,感受你所處的環境,然後隨之作出回應,所以在某種程度上,我在和這間屋子裡的人互動,並試圖保持敏感。有時候我聽說有某些這個行業的人再也不能做大學演講了,我總是感到很可惜,因為我認為,這與通才教育的目的背道而馳。我認為學生們仍舊應該傾聽別人的意見,即便不喜歡某些人說的話。」—康納歐布萊恩

康納講座中回答關於「現時有些議題在校園中越來越敏感,表演者受到的壓力和限制?」

我認為最重要的關鍵字是「保持敏感」。也就是不因方便或惰性而讓喜好來牽引你,把人視為人。
保持開放的互動是警醒的,因此它必須是耗費心神的,但它是有益的。

 

後記於07/19:

「愛有三種層面,其中之一是倚賴,大部份人經驗到的都是這一種。...世上所發生的愛百分之九十九都是這個狀況,這正足以說明為什麼原本能夠打開天堂之門的愛,卻變成只打開了地獄之門。

另一個可能是發生在兩個獨立的人之間的愛,這種愛偶爾才出現一次,但仍有痛苦,因為總有衝突在其中,沒有彈性的空間,兩個人都是那樣地獨立,沒有人準備要妥協,沒有人願意為另一個人做 讓步。詩人、藝術家、思想家、科學家這些人,他們有著獨立的靈魂,至少從他們心理的這部份來看,要和他們一起生活就是不可能的,他們算是古怪的一群人。他們讓別人自由,然而那個自由看上去更像是漠不關心,一副滿不在乎、好 像凡事都無所謂的樣子。他們讓別人有獨處的空間,關係對他們來說似乎只是很膚淺的東西,他們害怕與別人走得太深,因為他們愛他們的自由更甚於愛,並且他們不打算做任何妥協。

第三種可能的層面是互賴,這種發生非常罕有,可是當它發生的時候,凡間就變成了天堂。兩個人既不獨立也不倚賴,而是在一種高度的同步狀態之中,仿佛是為對方在呼吸,仿佛是住在兩個身體裏的同一個靈魂。當這樣的情形發生時,愛就發生了。
這才是叫愛,另外兩者並不是真愛,它們充其量是一種安排,不管是社會的、心理上的、生理上的,怎麼說都只是一種安排,第三種層面是心靈的。...

關於愛的基本面是,你要是成為一個成熟的人,這樣你會選擇一個成熟的物件,不成熟的人一點都不會吸引你...當靈魂上及心理上你是一個成熟的人,你不會愛上一個嬰兒,這種事不會發生,它無法發生,你會發現它是沒有意義的。

這是弔詭的地方: 那些墜入愛河中的人沒有任何愛,那正足以說明他們為何會墜入愛河中。...
其實,一個成熟的人不會墜入愛之中,他從愛之中上升,墜入一詞是錯的。
只有不成熟的人才會墜入愛之中,他跌跌撞撞,跌入愛之中,不過仍舊想辦法站起來。現在他沒辦法站了,當他找到一個物件時,他就不行了,他隨時準備跌倒在地爬行,好像他沒有脊椎似的,他沒有力量單獨站起來。

一個成熟的人有能力單獨,當他付出愛的時候,他不會對那個愛有所要求,他只是付出。當一個成熟的人付出愛時,他會因為你的接受而覺得感激於心,而不會覺得因為他給你愛所以你應該要感激他。他不會期望你要對他道謝,不,一點都不會,他甚至不需要你的道謝,他謝謝你接愛他的愛。
當兩個成熟的人在愛之中時,生命中最大的奧秘、生命中最美麗的現象之一就發生了:他們在一起,卻又無比的單獨。他們是如此緊密地在一起,使得他們幾乎變成是一體的,但是在一體中卻又不失他們的單獨性。事實上,他們的單獨性反而因此更加明顯,他們變得更單獨。兩個成熟的人在愛之中幫助彼此更加自由,他們不玩政治遊戲、不玩弄手腕,沒有想去操縱另一個人。...

自由的價值比愛更高。正因如此,在印度我們稱那最終的「莫克夏」,意思是自由。
自由比愛的價值更高,所以如果因為愛而破壞了自由,那是不值得的,愛可以被丟掉,但自由要留下來,自由的價值更高。
沒有自由的話,你永遠不會快樂,這是不可能的,自由是一個男人與女人最本質的渴望。完全的自由,絕對的自由,所以人會討厭所有破壞自由的任何事情。...

所以從某種意義上說,每份愛情都在劫難逃。
如果它是愛情,它就難逃一死,它越偉大,它就越危險。如果你飛得很遠,如果你真的走得很高,你將會一落千丈,掉進你能量的最低點—然後就是痛苦、哭泣和流淚。
在這種狀態下,如果你變得覺知一點,如果稍微超然地看待整件事情,就像它不是發生在你身上,而是在兩個演員身上……不是針對你—如果你努力稍微超脫一點,這個痛苦的時期就會過去。
你再也無法達到浪漫時的那種高度,但那不是必須的,因為每個高峰都帶來一個低谷,而生活必須安駐在中間的某個地方,處於一種平衡之中。就在那個地方,如果愛不顧所有的問題繼續下去,它最後就會安定下來。作為一種平衡,一種基礎,你們可以從這裏開始經營——既沒有高峰也沒有低谷,而是一種安寧,一種平靜。當然不會再有那種興奮。

如果你渴望興奮,愛就永遠不會安定下來。你會不斷地更換伴侶,因為這種事情只有前半部分是美麗的。如果你不斷改變,你擁有的前半部分就越多,而每當後半部分開始了,你就逃跑。這就是在西方發生的事情。
你只吃甜品——但那沒有營養。漸漸地,如果這成了一種習慣,你的整個生命都會被它破壞,它會破壞你的所有食慾。
遲早有一天,一個人必須從天上下來,在大地上行走,紮根在大地上,讓真實呈現。有時候我們可以做點夢,但一個人必須和真實一起生活。

所以這個點到了...只要觀照整個過程。事實上,對這個過程的觀照會帶給你一種非常非常深入的整合。...

所以要更加警覺一點。如果你想要哭泣、流淚,那就哭泣和流淚,但要一個人哭,不需要去打擾他。他沒有對你做任何錯事,所以為什麼要讓他痛苦呢?讓他面對自己的真相,你面對你自己的。
每個人都必須面對自己
,沒人可以在那裏—即使是你的伴侶。你必須單獨一人。

所以只需要多一點覺知。
愛本身是無法持久的。愛加上覺知就可以成為一種永恆的現象…某種深奧到連死亡都無法摧毀的東西。
但那樣你就必須穿越所有這些消極的狀態。你享受過了高潮,現在你必須也要享受低谷!不要試圖逃離低谷
——活過它!那也是成長的一部分。如果你們彼此相愛,那麼不管發生什麼,最後都是有幫助的,最後都有益處。這些都是成長的悲痛、痛苦。

...頭腦想要一次又一次地改變或生活在同樣的幻覺之中,如果幻想不可能了,它就想要更換伴侶。頭腦就是這樣運作的…頭腦沒有耐心,所以不要聽它的話
你們兩個更換的伴侶夠多了,那不會有太大的幫助。這次不如讓覺察成為你們的焦點,而不是愛,愛會隨之而來。

不要製造不必要的問題。如果你可以觀照它們,放下它們——很好。如果完全無法放下它們,那就爭吵一下,製造點麻煩,但要保持有意識。
至少你們可以做一件事情:當一方陷進去了,另一方可以保持有意識。
做一個約定:當你的愛人陷進去了,你就必須有意識;當你陷進去了,他就必須有意識。幫助彼此成為有意識的。
事實上,這是愛可以給予的最偉大的禮物——覺察的禮物

還有一件事情我想要告訴你們,兩個人在一開始相愛的時候,他們對彼此感興趣。遲早它會開始衰減,因為你們已經瞭解了彼此。
你們對彼此好奇,因為你們還是未知的領土。遲早你們會成為已知的領土——身體和頭腦所有的地形都被知道了。漸漸地一個人就變得熟悉了。
接下來如何繼續保持對對方的興趣的問題就出現了。要麼你可以偽裝—就像全世界的婚姻一直在偽裝的一樣,伴侶雙方都知道那是假的,是人做不到的……所以偽裝是不好的。沒有什麼比偽裝更能摧毀愛。一旦兩個伴侶決定偽裝,他們的愛就已經死了。所以永遠不要偽裝。
然後要怎麼辦呢?如果興趣已經衰退而你又不偽裝,
那對此什麼也做不了。創造出一種超出你們兩個人之外的興趣。

在一開始,愛人們對彼此感興趣。如果他們真的希望繼續深入一段愛的旅程,他們就應該對某種兩個人之外的東西感興趣
...愛人們凝視彼此的雙眼。那不可能永遠持續下去,他們一起看月亮的日子必然會到來。一開始的融合就像彼此直接地融合。漸漸地,你們彼此就會間接地融合。
你可以看到兩個愛人是否剛剛開始——你會看到他們是面對面的;他們還處於蜜月的階段。但如果他們安定下來,蜜月階段結束了,興奮消失了,他們就會變得沉默、安靜,你不會看到他們是面對面的。他們會面對某些別的東西—月亮,一朵花……他們也許會聽一首詩。
有某種東西,作為一種共同的基礎,是兩個人都感興趣的。這就是現在他們對彼此感興趣的方式—一種間接的方式。
所以在對彼此的興趣衰退之前,創造出間接的方式。否則的話,這是我的觀察—遲早許多伴侶會對彼此感到厭倦。

一開始他們狂喜,然後衝突。這也是好的—至少有事可做。
當這也經歷過了,然後就是空虛……面對彼此的空虛。一個人變得非常恐懼,怕得要死。然後他們希望某種東西—如果他們沒有創造出某種他們兩人可以分享的東西,他們還要在一起就會變得困難。
所以第一個階段是狂喜,現在是痛苦的階段,第三個階段就要來了。

在第三階段來臨之前,做好準備!彼此分離而又同在
如果你們可以找到一個共同的目標,一個共同的命運,那麼你們就可以永永遠遠地相愛,嗯?很好!但是要不顧一切,把它帶到終點。...

人應該成長到足夠成熟,成熟的意思是他不再是一個浪漫的傻瓜,他瞭解生命,瞭解生活上的責任,瞭解跟另一個人在一起會有的問題。他接受愛所有那些事實,而仍決定與這個人一起生活,不會期望從此只有天堂與玫瑰花,期望一些胡謅的東西。他明白現實並不容易,現實是粗糙的,當中也會有玫瑰花,浪漫,只是少之又少。
當你覺知到這一切的問題,而仍然決定與這個人在一起,因為你覺得冒險是值得的,你寧願這樣也不要單獨一個人,這時候你才結婚,如此一來婚姻就不會扼殺掉愛。

浪漫的愛是人們所說的少男少女般幼稚的戀愛,人不應該倚靠這種愛,不該將之視為是一種滋養,它或許像是冰淇淋,你可以偶爾吃一回,不過別倚靠它而活,生活應當是更實在一些,更像散文般一些。

婚姻本身從未摧毀任何東西,而只是將隱藏在你裏面的東西帶出來,顯露出隱藏的東西。如果愛藏在你裏面的話,婚姻會將你的愛帶出來。如果愛只是個偽裝或是圈套的話,遲早會消失,那時你的其實面目、醜陋的人格會浮現上來。
婚姻純粹是一個讓潛藏在你裏面的任何東西顯露出來的機會。

愛並不會被婚姻所破壞,愛是被不懂得如何愛的人所破壞,愛會被搞砸是因為在最開始的時候就沒有愛,是你一直活在夢裏,否則,愛是恆久的,愛是永恆的一部份。
當你成熟,當你明瞭這門藝術,而且接受關於愛的生活實際面,於是愛本身就會滋長,婚姻變成一個絕佳的機會讓你在愛中成長。

沒有任何事情可以摧毀愛,如是它在那裏的話,它會不斷滋長,不過我感覺大部份的情況是,愛一開始就不在那裏。」—奧修

 

後記於07/19:

「你在地球上的工作,並不是看你能待在一個關係裡多久,卻是去決定,並且經驗你真正是誰。
這並非為短期關係的辯護――然而也並沒有關係必須要長期的要求。
不過,雖然並沒有這種要求,但也必須說明:長期的關係的確對相互的成長、相互的表達,及相互的成就提供了很好的機會――而那,自有其自己的報償。

對大多數人而言,愛是對需要滿足的一個反應。 想要找到建立長期關係的工具――有目的地進入關係是其中之一。 

如果你倆在一個有意識的層面都同意,你們關係的目的是創造機會――成長、完全的自我表達,而非義務:將你們的人生提升到它們最高的潛力,治愈你所曾有的對自己的每個錯謬的想法或卑劣的念頭,並且透過你們兩個靈魂的心靈交流而達到與神的最後融合的機會一如果你們採用這個誓言,以取代你們曾用的誓言一你們的關係就會有一個非常好的基礎。它的起步很正確。 那會是個非常好的開始。 」一《與神對話》

 

後記於12/03:John Hexa

愛是被動的。
它的全部行動準則都要嚴守這條紅線——它永遠竭盡全力保留對方的不知情權、不參與權、不接受權、不讚賞權、不回報權,不惜被埋沒、被誤解、被遺忘、被辜負乃至被傷害,也不追求自己的益處。

它是一種主動作為的被動。
這話聽起來很複雜,舉一點實際例子。什麼叫主動的被動?你看到對方很困難,於是你直接打一筆錢給對方——注意,對方沒有開口要——這叫主動。
你準備好一筆錢,跟對方說如果需要可以領走,這個叫主動的被動。因為拿這筆錢的主動權在對方手裡,對方可以選擇不要。
你準備好一筆錢,設立一個工作,然後告訴對方有這個工作正在招人,這是升一級的主動的被動。主動權仍然在對方手裡,而且對方有了不感激權。
你準備好一筆錢,掉在他家門口,然後對方撿到了,這也是主動的被動,這一次對方不但有選擇權,而且有不感激權、還有不知情權。

你越向這個方向進發,你越是接近於愛。

問題來了,為什麼要如此強調『保持被動』?
因為愛不是一種權力(power)。主動的對別人做任何事——包括你自認為有幫助的事——都首先是一種侵犯,然後才有其中的一部分因為碰巧壓中寶,被人認為是好事。

看清楚,侵犯是第一性的,被算為好是第二性的。它只是有一定概率會被人寬容,原諒。而有愛的人毫無疑問的會看到一個簡單的事實——你沒有權利強迫別人加入你的賭局。
任何一個人,僅僅憑著『自信有一定概率能讓你受益』就徑直開設賭局,並且把你的命運不由分說的奪過來下注,你覺得這是愛嗎?如果這就是愛,那麼一切對人的侵犯和干涉就只需要加上這種『自信』就可以徹底正當化。魔鬼和天使有何區別?肯不肯為不傷人而自願戴上這『枷鎖』,就是這區別。

愛是盡最大的主動,去做盡可能被動的事。
舉個經典的例子——如果你要講什麼道理,放在別人會去尋找答案的地方,等別人需要這答案時來尋找。不要自己擅自覺得對方有這個問題,『需要這個答案』,憑著對方躲不開與你的對話流,強行放進對方不得不看到的地方。『出於善意』,並不表示這不是一種冒犯。

這樣的規則近於殘酷,但還是那句話——如果去掉這枷鎖,那麼你和惡魔有何區別?難道惡魔就不會說『我是為你好』嗎?
被動的問題,是由大量的『眼看著危險,只能乾著急』,有很多理論上『主動一點』就可以免除的對方的『災難和痛苦』。但是,提醒你一下——你一但自行解除這限制,將沒有任何有效的的論證可以證明因你的干涉而起的痛苦和折磨會小於你所『避免』掉的『痛苦和折磨』。對方會不會遭受你以為會發生的那個痛苦,不好說,但是你侵犯了對方的自主權這一點是板上釘釘確定無疑的。而且,只要你一認定這個『主動邏輯』,你對人的干涉就再也沒有邏輯有效的休止符。它在你想實施的一切干涉情境下,全部有效。

你可能會想,『那我不要這麼極端——某些情況下我主動,某些情況下我堅守被動。』那只是換湯不換藥。
一切你想橫加干預的情形,都會自動成為『非常有必要合理干預』的情形。而背後深刻的動機,終究不過是『不甘心沒回報』這幾個字而已。一言以蔽之——貪。

愛想要不演變成一種他人的災難,唯一的選擇就是嚴守被動。
你可以竭盡全力的主動,但這種努力是為了留給對方最大的選擇餘地,為了創造最好的『被動』。

愛不是『送給對方全世界』,愛是無聲的把全世界放在對方伸手可及的地方,等對方來拿。
愛是主動的被動。愛是被動的。 」

 

後記於12/03:「人們的共情能力是父母需要帶著共情和同理心去培養的,需要被一種有被別人換位思考的體驗的薰陶。我們無法做自己沒有體驗過的事情。需要刻意培養同理心。同理心是一種語言,有特定的表達、思考、交流方式。去專注地聽、去關注、去了解。聽故事可以激發鏡像神經元。對自我有關懷,也會對別人有關懷。我們需要情緒來幫助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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